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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难源于劳动法普及不够华声在

来源:上保险 时间:202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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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工作的王强斌最近遇到一件烦心事,因上家公司一直不出具离职证明,下家新公司迟迟未能录用他。这让王强斌产生了“干脆不要离职证明,一走了之”的想法。(12月9日《工人日报》)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可见用人单位在员工离职时,出具离职证明,是一种义务。但是,很多用人单位却不出具一纸离职证明,就在于,很多用人单位出于自身利益考量,不愿意员工跳槽。然而,离职证明对于职场个体来讲,不论是领取失业保险金,还是到新单位证明自己的工作经历,都非常重要。但是,职场上忽视离职证明的案例屡见不鲜,就在于,与职场有关的法律,普及还不够。

笔者有朋友因公司裁员,不幸被裁掉了,但是,在离职时,却因为没有出具离职证明,连失业保险金都领不到,去找公司拿离职证明,公司却怎么也不肯出具,就在于公司害怕因一纸证明,被索要赔偿金。在这种个体与单位的交涉中,个体永远处于劣势,去走法律程序又太麻烦, 只得吃了个“哑巴亏”,领不到失业保险金,只得赶快去找新工作。从中不难看出,离职证明出具难,不只是那些主动跳槽,找新“东家”的员工会遇到的问题,那些被动离职的员工,要想拿到一纸证明也特别困难。

实际上,离职证明,对单位没有多大坏处,只是证明员工离职,并不能说明其他问题。对于单位而言,不想员工跳槽到其他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或者出具一些“暗藏杀机”的离职证明,不仅 了员工的心,更证明自己的“小气”,缺乏应有的胸怀。“合则来,不合则散。”如此简单的道理,对于某些用人单位而言,却如此难以理解。而对于那些被动离职的员工而言,更是一大 ,没有离职证明,一时半会儿没找到工作,连失业保险金都无法领取,实在是悲哀。

小小的离职证明,却能够发挥大作用,很多时候,没有离职证明,拦住了很多人的求职新路。只有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普及力度,让用人单位和员工都有一个良好的职场心态,履行好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够让职场循环步入良性轨道,少一些职场纠纷,多一些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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