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页-台海网]
台海网11月1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钟榕华)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在充分评估、做好预案的前提下推进存量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整改,并于12月31日前全面符合本通知各项要求。这意味着,部分互联网保险产品明年起将不能网上销售。
少数公司或不达标
根据上述《通知》的定义,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是指保险公司通过设立自营网络平台、或委托保险中介机构在其自营网络平台,公开宣传和销售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订立保险合同并提供保险服务的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条件的保险公司,可在全国范围内不设分支机构开展此项业务。不满足相关条件的,不得开展。《通知》明确了互联网人身险的经营门槛。包括连续四个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连续四个季度责任准备金覆盖率高于%;保险公司公司治理评估为C级(合格)及以上;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对于十年期以上普通年金及终身寿险等产品,对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要求提升至%、且偿付能力溢额超过30亿元、风险综合评级在A类以上。
也就是说,部分保险公司可能因为以上条件不符合而将于近期停售相关产品。
部分产品没“入列”
新规中,对互联网人身险业务实施专属管理。专属产品范围包括意外险、健康险(除护理险)、定期寿险、保险期间十年以上的普通型人寿保险(除定期寿险)和保险期间十年以上的普通型年金保险,以及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人身险产品。未来互联网人身险业务以保障型产品及10 年期以上储蓄型产品为主。
业内人士认为,这或许意味着,分红险、万能险等不在相关产品之列。有数据显示,去年互联网寿险业务中,分红险、投连险和万能险保费规模占比是65%。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jzl/43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