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通告,明确在北京市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如果缴纳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可自愿申请缓缴。
参保人可网上自主申请缓缴与恢复
目前,申请缓缴或恢复缴费均已实现线上办理。
参保人如确需暂缓缴纳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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