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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90的保险产品以后不能在网上买了

来源:上保险 时间:2023/6/28
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郑华国 http://baijiahao.baidu.com/s?id=1697637837214505094&wfr=spider&for=pc

最近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这可是一则重要通知!

(图片来源:银保监会通知截图)

这份通知里面提到了很多产品要进一步规范,几乎包含了所有的互联网产品。

像百万医疗险、重疾险,和高预定利率的年金险......

这会不会对我们以前买的保险有影响?如果你还没买保险会有什么影响呢?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份通知到底讲了些什么?

这份通知内容比较多,我们选了几点和我们相关度较高的来看看:

一、对在互联网上售卖的产品有了严格的限制

对于互联网保险能卖的产品有了严格限制。

以后互联网能卖的产品有:

●意外险

●健康险(除护理险)

●定期寿险

●保险险期间十年以上的普通型人寿保险(除定期寿险)

●保险期间十年以上的普通型年金险

上面的健康险包含了重疾险、防癌险和医疗险。

十年以上的普通型人寿保险,包含了定期寿险、终身寿险。

所以目前的大部分互联网保险产品都是可以继续在网上卖的。

只不过以前的万能险、分红险、投连险这些以后在网上统统不能卖了。

二、互联网产品有做了对应的要求

(图片来源:银保监会通知截图)

1.产品名字必须要带“互联网”三个字

比如超级玛丽5号,可能以后得叫超级玛丽5号(互联网版)。

当然产品名字不管叫啥,但必须要带“互联网”三字。

目测目前线上的产品都没有带有这些字样,估计得全部下架改名。

2.保险期与存续期一致

其实就是银保监会之前一直强调的“长险短做”的问题。

本来20-30年的产品,通过调整现金价值,变成了几年期的短期产品。

大层面来看,这是为了控制风险。

但从另一方面讲,以后一些现金价值比较高产品会越来越少。

3.一年期及以下专属产品每期缴费金额应为一致

经常看到的那些“首月0元”、“首月1元”这类常见的百万医疗险促销的方式,将全部下架。

三、对想在互联网卖保险的保险公司有门槛要求

想要在网上卖保险的保险公司需要符合:

(图片来源:银保监会通知截图)

这个要求要比银保监会对注册保险公司的要求高一点。

但也不算特别大的问题,大部分公司能满足。我们之前推荐的大部分保险公司都是符合这个要求的。

目前不太能满足要求的有保险公司有:

百年人寿、渤海人寿、君康人寿、华夏人寿、上海人寿、富德生命、建信人寿、珠江人寿。

两个月后,这8家公司所有的互联网保险,全部都要下架。

之前提到的富德生命的惠宝保、百年康惠保等等产品,这次也要下架。

有人可能会问,保司不满足准入门槛,我以前买过这家公司的产品以会不会有影响?

合同签订后已经生效,不会影响大家已有的保障。

该怎么赔还是怎么赔。

想在线上买到储蓄险或者是十年以上的年金险,只有这几家公司可以选了。

上面是保障型保险产品,影响还好,可选的保险公司还是挺多的。

到了储蓄险这一步,改革可以说是大刀阔斧。

想在互联网卖长期年金、增额等储蓄险,相应保险公司的资质要求得达到:

(图片来源:银保监会通知截图)

其他的不说,光是偿付能力溢额超过30亿这项,很多保司都达不到。

什么是偿付能力溢额?

它是一家保险公司的认可资产-认可负债,简单来说,可以理解成保险公司实际拥有的钱。

它象征着一家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

而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溢额主要来自两方面:

一是注册资本。它相当于是一个保险公司的家底,本身是“富二代”的,自然就多了。

大部分保险公司都有个几亿,十几亿的。但不少刚刚成立的的规模不大的保险公司,可能家底就比不上其他兄弟多了。

二是来自保险公司过往的利润。一个取决于产品的利润和销量,线上产品性价比很高,基本上利润这块也是比不上线下的大公司的。

一样的保额,线上产品可以做到是线下产品价格的1/2,大家估计就明白了。

根据公布的数据显示,现在满足这些要求的公司一共有20家:

平安人寿、中国人寿、泰康人寿、太保人寿、新华人寿、太平人寿、人保人寿、友邦人寿、阳光人寿、民生人寿、国华人寿、中美联泰、中信保诚、招商信诺、中宏人寿、工银安盛、交银人寿恒安标准、中英人寿、长城人寿。

估计大家都发现了,大部分都是些全国性的大公司。

也就说一些小而美,专门经营互联网保险的公司就不能上架年金险和增额终身寿了。

现在一些定价比较好,领取比较多的产品,再过两月就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

四、投保地区没有限制了,除了这款产品

以前大家都说重疾险怎么选不到自己的地区,现在投保地区全国放开了,没有限制了。

(图片来源:银保监会通知截图)

我们今后在网上买保险可以不用再纠结销售区域或者异地投保的问题了。

但除了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

通知专门提到想要在互联网开展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至少需要在经营区域设立省级分公司。

(图片来源:银保监会通知截图)

这条规定,无疑让一些只专注于线上经营的公司受到影响。

不过,也不是没法解决,可以找其他开设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合作。

最后我们来总结下这次互联网保险的通知:

重疾险和百万医疗险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想投保的朋友还是建议趁早。

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是年金险和终身寿险,可能有90%以上的年金险和增额终身寿,以后不能通过互联网买到了。

而一些中小保险公司,以后可能也会慢慢参与线下经营,这势必会增加保司经营成本。

对我们消费者而言,还是有好有坏的。

好的地方是

以后在网上买保险,可以有很多中大型保险公司的产品可以选择,行业发展更加规范,坑越来越少。

坏的地方是

以后在网上买保险的价格可能会涨,因为中小保险公司成本会增加,中大保险公司可能会成为互联网的主力。

一些性价比超高的的产品,可能就看不见了,不管是重疾险,还是年金险。

最后的最后,这次通知实施日期最晚是年1月1日,距离现在就两月了。各公司的产品也开始准备陆续下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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