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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伤者强迫要求垫付医药

来源:上保险 时间:2023/7/25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就拿开车来说吧,开车技术再牛的驾驶员,如果再不给车子上保险的情况下上路行驶,恐怕连摸方向盘的底气都没有。因为事故的发生往往来自于“意外”,所以国家才强制要求每辆上路行驶的汽车都必须上保险。假如发生交通事故,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那么问题来了:发生交通事故后,伤者“强迫”要求垫付医药费该咋办?

首先,车辆保险大致分为两种:交强险和三责险,5座车的交强险为,7座车的交强险为,交强险会根据出险次数进行相应调整。

三责险大致分为50万保额和万保额,虽然保额相差很多,但费用上相差并不大,只相差-左右。

李女士最近买了一辆车,由于没什么驾驶经验,所以平时都只是在家附近开着练手。有一天公司派李女士去外地谈一个客户,李女士二话没说,义不容辞的便答应了。李女士心想:开车谈客户正好顺便提升一下自己的驾驶技术。

紧接着李女士简单的收拾了一下便开车上路了,可当李女士经过一个村庄的时候正好有一个骑电动车的车主突然窜了出来,由于李女士没有及时刹住车,结果一不小心就把电动车车主都撞伤了。由于伤者伤势过重,医院抢救,可伤者又没有钱,只好要求李女士先垫付医药费。

这让李女士很是为难,毕竟自己是正常行驶,发生的交通事故理论上是对方全责,和自己没有半毛钱关系,自己又凭什么垫付医药费呢?过不一会伤者的家属都赶了过来,看到亲人被撞伤,家属情绪很不稳定,非要让李女士垫付医药费,如果不垫付医药费就和李女士没完。李女士面对这种无理的要求很是无能为力,最后只能认定自己是全责,给伤者垫付了30%的医药费。

之所以李女士认定自己是全责且为伤者垫付医药费,是为了能找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最终这笔垫付的钱能通过保险公司理赔回来。

相信很多车主都遇到过李女士的情况,自己明明没有责任却被伤者强迫垫付医药费,更糟糕的是最后医药费也没能要回来,最终只能自己承担损失。为了让各位车主避免吃这种亏,所以小编在这里普及下相关的交通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治疗。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有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所以根据法律来讲,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不必垫付医药费,一切的费用应由保险公司来承担,医院不可以因保险公司没有支付治疗费用而见死不救,所以车主们医院不会给伤者治疗,伤者也没有权利要求车主垫付医药费。

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又该怎么处理,在这里再普及一下:

首先要保护好现场,这样有利于交警做责任划分,其次要打,性命攸关的事绝对不能拖延,紧急着打,让交警做责任判定书,最后打保险公司电话,做定损和理赔。

说到最后想必大家都已经很明白了,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要做无谓的垫付,就算垫付也得心里大致有个数,如果保险公司理赔1万,你垫付了,那么多出来的就自己买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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