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及10县市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业务办理系统拟定于8月2日统一并入山西省三险统一征收系统,实现三险统一征收。
■在此之前,太原市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参保单位征缴业务办理系统(除参保单位基本信息修改、参保人员基本信息修改)停止办理。
■因机关养老省集中系统一致性要求,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事业单位也停止办理全部征缴业务,7月征收业务可在新系统正式运行后补办。
7月5日,记者从太原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获悉:各参保单位失业、工伤缴费已推向税务的征集单必须在7月10日前完成缴费,7月10日后各参保单位不得再向税务缴费。7月份系统停办前已向税务部门推送,但在7月10日前未完成缴费的失业、工伤征收信息将全部撤销,待8月2日新系统正式运行后重新向税务部门推送。
为确保实现三险统征后各参保单位数据一致性,7月23日前各参保单位养老、失业、工伤参保信息不一致的(单位基本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可在各受理其业务的经办机构拷贝,进行比对和修改,新系统正式运行后,将实现参保单位三险单位基本信息、个人基本信息一致,三险业务同步。
7月1日至8月2日关闭太原市本级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lfa/45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