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营创业,是疫情之下旅业人的一种新希望。一旦投入,动辄小几十万,大的上百万都很正常。
然而,露营行业同时也深似海。如果不幸发生用工风险、客人风险、设备风险等,打官司赔个十几二十万的,几个月营收就白干了!
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01露营地小纠纷,不赚钱还赔7.5万!
露营这类的轻旅行,竟然也会惹官司?
来看一个露营地真实侵权赔偿案例:
某房车露营基地接待幼儿园开展“沙漠户外亲子活动”,并定价成人60元/位,小孩免费。
在邀请幼儿上舞台做活动的过程中,一名孩子由于与主持人互动时发生拉扯,导致该主持人没站稳,重重摔到该小朋友身上,最终该幼儿因“肱骨骨折”!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最终法院判定:露营方违反安全保障义务,需担责70%赔偿责任。
露营基地赔偿明细如下:
明明没收孩子的费用,为何营地方还得担责70%?
事实上,根据法律规定,第三人侵权导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露营基地是否收取费用,与其承担“安全保障义务”没有关系。
此外,活动的主持人属于露营基地的雇员。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你发现了吗?开门做生意,风险躲不掉。
一旦发生意外,大事(动辄百万)一年白干,小事(几千上万)也劳民伤财。
02.露营地经营,暗藏哪些风险?
目前的创业者通常把目光更多在聚焦如何保证自身差异化及建立护城河上,而容易对营地的安全问题掉以轻心。
哪怕是蜱虫感染,也恐危及游客生命。
而在加入篝火晚会、飞盘射箭、骑马探洞,甚至沙滩车等高风险运动后,露营的风险因子也越来越多。
对于营地方而言,每一个风险要素可能都会牵一发而动全身。
其实营地方致险因素有以下两大类:
①营地人员风险(含游客、员工等):
多数游客在参加商业露营活动时,并不会自觉购买旅游意外险。
一旦发生意外,哪怕并不是营地方的原因导致,游客也大概率会和营地方“纠缠”。
除此之外,员工在营地运营过程中也存在对应的风险。
②营地责任风险:
在商业的经营活动中,场地方负有明确的安全保障义务,若因为自身过失或者疏忽导致游客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责任在所难免。
03.安全保障义务,为何要重视?
我们回到一开始的案例,发现法院是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判活动组织方承担赔偿金。
那为何4万的治疗费,法院判定后还加上了伤残赔偿金、交通费、鉴定费等其他赔偿金额?
我们一个一个来说。
首先是赔偿金额计算。一旦游客在我们的经营场所发生意外受伤甚至死亡,法院都会根据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依次计算赔偿金。
而受伤、残疾、死亡的赔偿项目,每一个都高达6项之多!
而“安全保障义务”是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场地方需要做到何种程度,才算“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呢?
根据既往露营地风险案例,整理如上安全保障义务要点,供营地方参考。
更详细的风险告知及免责声明,还需要每一个场地方依据自身状况拟定。
04.露营地风险,该如何规避?
在本案中,营地方不仅没赚钱,反而还赔了7.5万!这可真是祸从天上来!
幸运的是,该营地方早早地投保了公众责任险,最终通过保险帮其承担了.39元赔款,营地方仅自负.82元。
将自己的赔偿金转嫁给他人承担,常用的手段就是买一份保险,将损失转移给保险公司。
通常来说,露营地保险有以下四种:
1.场地责任险:
场地责任险,被称为老板的护身符。
一般每年三四千元即可保障最高三四百万额度。
主要减轻机构承担责任事故风险的赔偿压力,类似于车险中的三者险。
当然实际中要具体看露营地的面积、人流量、综合活动类型等评估。
2.营地员工保险
包括: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人身意外险等。
以上保险,团意险更多作为员工福利保障,而雇主责任险是实实在在转移企业用工风险。
一旦营地的员工在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不论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我们都需要承担员工的赔偿责任。
如果忽略这个保障,也存在不少隐患。
3.游客意外保险:
不管是让游客自行购买,还是营地直接帮游客配备,都很有必要。
游客意外险就是常说的,最好能涵盖差不多的,尤其是一些野郊、高原、沙漠等地区的露营活动。
4.财产险
搭建一个场地,费钱费力又费神。
而有些财产险可以保障营地建筑及设备,无论是水灾火灾,还是自然灾害,都可以得到相应赔偿。
总结一下:
露营地的生意“钱景“,千万不要被风险拖垮!
营地方除了基础的场地责任险,也需要酌情考虑员工、游客及财产的安全保障,这样才能从最大程度降低营地方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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