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汛期
河南暴雨、台风“烟花”、山西秋汛等事件
令人记忆犹新
由极端天气引发的灾害事件
给当地经济发展及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在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中
资金筹措保障是重中之重
保险机制在分摊灾害损失方面
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
极端天气之下
如何充分发挥气象灾害保险的“兜底”作用
成为亟待探索实践的一项重要课题
(全文共字,阅读大约需要10分钟)
需求:迫在眉睫
我国是典型的气象灾害频发的国家,有数据表明,本世纪以来,平均每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亿元,这其中,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占70%以上。
随着IPCC第六次评估报告 工作组报告的出炉,全球气候变化导致的极端天气事件发生频率和强度明显增加,已成为更确凿的事实。
中国气象局气象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赵艳霞
“可以预见的是,极端天气事件带来的农业气象灾害风险正在增多。多发频发重发的气象灾害将对我国经济发展、农业高产稳产以及乡村振兴产生直接影响。”
今年汛期的“7·20”河南暴雨和10月上旬的山西暴雨洪涝灾害,将人们的目光再次聚焦到气象灾害保险。
“气象部门与保险行业目前开展的涉农类保险,主要包括农业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灾损评估、气象数据证明等方面。特别是基于农业气象技术开展的天气指数农业保险,需求十分旺盛。”在赵艳霞看来,除了天气指数农业保险外,气象灾害保险仍有巨大潜力可挖。这其中,就包括对气象灾害造成的巨灾保险的探索。
气象灾害保险
通过保险形式,将因发生台风、极端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而可能造成的巨大财产损失及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进行风险分散和经济补偿,其本质属于巨灾保险范畴。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副教授孔锋长期从事应急管理与防灾减灾研究,近年来,他一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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