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万元为了养老不停买保险
年至年,章先生前后用多万元购买了29只保险。办理这些保单和“引导”其贷款的是同一业务员,名叫周某梅。据了解,年,此人已从太平洋寿险公司离职。章先生表示,从年开始,他踏上了贷款买保险之路,现在涉及贷款的保单已有20多张。他回忆,当时业务员周某梅介绍,可以使用贷款的方式交付保费和购买新的保险,“3年交万元,5年后能拿多万元”“购买这份保险,以后能免费入住保险公司的养老社区”。章先生的妻子曹女士初步统计,截至今年3月5日,他们已支付了万元保费及相关费用,其中贷款金额万元。曹女士反映,除了诱导贷款,周某梅还涉嫌伪造被保险人签名。曹女士称,有的保单上被保险人为曹女士或他们的女儿,但母女二人对这一切全不知情。据报道,其中有两份保单比较特殊,章先生作为投保人,把被保险人定为一名曹某某的男性。保单上显示,章先生与曹某某是父子关系。但实际情况是,出生于2年的曹某某是曹女士的侄子。保险公司:部分保单退保其后,太平洋寿险公司发布声明称,章先生于年至年间为其或家人共投保29份(本人首次投保年龄44周岁),投保险种包括了寿险、意外险、年金险、健康险等,目前其中16份保单已缴费期满。章先生对每笔保单均知晓及认可,贷款业务均为本人持相关有效证件至柜面办理。相关保单此前有过理赔,章先生并未向公司提出异议。对比双方声明,不难发现投保人和太平洋寿险公司之间存在分歧。 保险法律师李华(化名)分析:“若是部分保单存在代签名的情况,那么合同无效。双方对此各执一词,需要做关于签名的司法鉴定。如果业务员存在保单代签名问题,可能构成保险欺诈的违法犯罪行为。”李华还称:“太平洋寿险公司称所涉保单办理的贷款业务均为客户亲自办理,对此需要出示相关证据。”3月21日,太平洋寿险公司表示,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客户保障需求、财务状况及后续缴费能力等情况,决定对章先生名下的部分保单予以退保,并为章先生调整保障规划,其余保单继续持有。对此,章先生及其家人表示认可。缴费水平不得超过年收入的30%
一位保险界 人士透露,类似的问题此前也发生过。为了防止业务员因冲业绩,不考虑客户的实际需求和支付能力,盲目推销保险,监管部门正就即将出台的《人身保险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该办法提出保险产品分级,销售人员分级,根据销售人员分级授权产品;对客户需求和缴费能力评估,缴费水平原则上不超过年收入的30%等方面。在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银保监会召开了“银行业保险业深入推进金融消费者保护”专场新闻发布会。银保监会消保局局长郭武平在会上表示,关于如何保护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从供给侧看,要压实金融机构的责任,实现“卖者尽责”;从需求侧看,要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其金融素养,力争做到“买者自负”。觉得此文不错的朋友可以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jzl/2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