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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车主这项业务,3月23日至31日

来源:上保险 时间:2023/5/25
如皋车主

3月23日至31日

省原国税、地税征管系统停机升级

车辆购置税窗口业务将暂停办理

在此期间

市民购买的新车不能缴纳车辆购置税

无法办理机动车新车注册登记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征管信息化系统并库上线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我省原国税、地税征管系统将于年4月1日起并库上线。为确保系统顺利切换和正常上线运行,最大限度降低对纳税人、缴费人正常经营的影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系统上线期间业务办理安排

(一)暂停业务办理安排

年3月23日至3月31日进行系统切换上线。在此期间,各类办税服务场所(包括办税服务厅、行*服务中心办税窗口、车辆购置税办税窗口、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发票代开点、委托代征单位等)、自助办税终端、电子税务局将暂停办理所有涉税业务,但下列业务仍可正常办理:

1.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抄(报)税、开具上传、发票查验、勾选确认、窗口扫描认证;

2.电子税务局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3月23日至3月24日可正常开具;

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报送办税服务厅业务;

4.出口退(免)税单证业务的《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证明》;

5.咨询业务。

(二)恢复业务办理安排

年3月27日00:00,电子税务局普通发票开具功能恢复正常。

年4月1日8:00,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场所、电子税务局等办税渠道恢复正常,可以办理全部涉税(费)事宜。

(三)特别提醒

1.为保证税款及时入库,年3月21日12:00起暂停所有POS机缴税(费)服务,年3月22日24:00起暂停TIPS缴税(费)业务,请纳税人、缴费人妥善安排缴税(费)时间;

2.请需要领用发票的纳税人在年3月22日前尽早办理发票领用业务(电子税务局领用发票申请需在22日12:00前提交);

3.为不影响参保职工社保待遇,请用人单位在年3月20日21:00前缴纳当月社会保险费(苏州工业园区除外);

4.3月份申报期截至到3月15日。

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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