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xxx,女,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住xxxxxx。
被申请人xx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住所地xxxxx。
法定代表人xx,联系方式:xxx。
申请事项
恳请贵处责令被申请人xx补缴申请人xx自x年至x年期间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x年起在被申请人x处从事x等各项工作。申请人在工作期间,被申请人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承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现造成申请人x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各项待遇的情况,给申请人的生活带来不便及巨大损失,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恳请贵处责令该单位补缴申请人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对其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此致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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