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
Q: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这条规定中对劳动合同终止的界限划分的关键并非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是“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同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工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该条也是以“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作为界定退休返聘性质的标准。
根据上述规定,在实践中将退休返聘人员可分为两类:
(1)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对于这种情况直接根据《司法解释(三)》第七条之规定,按劳务关系处理。
(2)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法律则未对这种情形的定性作出明文规定。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在退休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但实践中,由于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要求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满15年才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因此许多年龄偏大的劳动者因没有缴费或缴费年限不够,即便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也无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Q:对退休返聘人员因工作导致人身伤害的处理
A:“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中,工伤保险是法定基本社会保险之一,它的投保具有法律强制性。但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对退休返聘人员是否能够认定工伤这一问题直接作出规定,一旦退休返聘人员因工作导致人身伤害,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害费用这一问题常常引发纠纷。
根据现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将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伤认定问题作以下梳理:
(1)对于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返聘人员,《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将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定性为劳务关系。劳务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完全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签订的合同属于民事雇佣合同,适用《民法总则》和《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进行调整,而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因此,对于此类退休返聘人员,无法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直接按照民事诉讼程序予以处理。
(2)对于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依法办理退休手续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返聘人员,又可以区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A.退休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受聘于原工作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印发的《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9号)中明确规定: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B.退休人员受聘于其他工作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印发的《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9号)中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行*审判庭《关于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行他字第6号)指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第61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需注意的是,上述意见及答复的问题在于,只有工作单位为退休返聘人员缴纳了工伤保险费或按项目参保的情况下才可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虽然现有法律法规并未禁止事业单位为退休返聘人员缴纳工伤保险,但是社保部门是否接受单位为退休返聘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各地的做法并不统一,部分地区社保系统不支持为退休返聘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针对“工伤”问题对用人单位的建议
1.严格审查退休返聘人员的社会保险状况
根据现行规定及司法实践的认定,退休返聘人员是否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很有可能直接导致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法律关系性质不同,从而决定了用人单位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在聘用退休返聘人员时,审查其社会保险状况,由返聘人员提供其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退休金的证据。
2.规范用工,与退休返聘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与退休返聘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待遇等权利、义务,双方的权利、义务仅限于劳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不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并特别明确员工因受伤、非因工受伤、岗位上突发疾病后双方的责任和后续赔偿事宜。
3.为退休返聘员工购买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
在不能为退休返聘人员购买工伤保险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返聘人员的具体情况及用人单位的自身需求,为退休返聘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参考保险公司的相关保险条款,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是用人单位,在员工受雇期间如发生伤、残或死亡,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所以用人单位可以在赔偿额度内减轻或免除其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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