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21号起,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正式上线,省、市两级对部分社保业务系统功能进行了升级优化。为更好地回应参保单位及职工的诉求,现将参保服务对象咨询较多的问题进行了总结。一起来看一下。
一、关于新注册成立的企业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年9月后注册成立的我市企业,可同步实现在属地社会保险业务系统自动完成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且同时开通社会保险网上服务。企业仅需在首次办理单位职工参保登记时带公章到社保大厅窗口查询本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后续即可在网上办理社会保险业务。
二、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自年12月31日开始,山东省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全面取消,改为在达到退休待遇领取条件时将省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到 缴费地、户籍地等归集地。省外转移可通过人社部网站向转入地提出转移申请,由双方经办机构为参保职工办理转移,转移办理进度也可通过人社部网站进行查询。
三、“社保核定税务征收”模式下社会保险费缴费
年11月前,随着国家、省关于机构改革及征收模式划转部署要求,我市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由人社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各项社会保险费统一由税务征收。
自年7月开始,医疗、生育等险种由医疗保障部门进行核定,相关问题请咨询医保部门。
四、关于业务咨询
为更好实现对参保单位及职工咨询服务,将各类咨询服务职能单位明确如下:如涉及业务*策、经办流程等社保业务,可咨询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相关科室;不涉及具体业务办理进度,仅咨询一般业务*策及流程也可咨询;如涉及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操作问题,请登录泰安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下载中台系统操作手册查看,或拨打技术支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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