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找猫妹哭诉,给自己妈妈去某公司买意外险和医疗险,居然被拒保了。纳尼?阿姨的身体情况我是大概知道的,不至于啊。一问,才知道,事情居然坏在了阿姨去年坐公交车时出的一次意外事故上。01病历上都写了些什么!这个朋友的妈妈,去年坐公交车,司机一个急刹车,左腿就摔骨折了。骨折需要做手术,手术前肯定医生会询问病情,病史。老太太就把自己这么多年,大大小小的毛病都说了,什么失眠了,关节不好啊,做过手术啊,心脏不好啊。有些是确实存在的,比如确实早年做过子宫及卵巢手术,有些是老人自己觉得自己有病,比如心脏病。而且,所有的病情老人都描述的很夸张。患者怎么说,医生当然就怎么写。人家都跟你说了,你不写,回头手术要是出点事儿,那责任算谁的?猫妹还是很理解医生的难处的。于是,这份记载着左侧股骨干骨折、冠状动脉缺血、左膝关节镜术后、子宫及卵巢术后、重度骨关节炎、行动不便、失眠……的病历就被送到了核保员的手里。结果,核保员手起刀落,痛痛快快就给拒保了。02这事儿该怪谁?猫妹分析了一下,这次拒保,责任在三个方面:●朋友的妈妈,真的是见了医生恨不得连小时候摔跤的事儿都跟医生说了,有的没的,自己给自己下诊断的都说。而且也有可能为了这次在公交车上的意外受伤,做伤情鉴定时有利于自己,说的又格外夸张。●猫妹这个朋友也是马大哈,交病历的时候压根不知道这份病历会带来这个后果,保险代理人要最新病历就给最新病历,自己都没看上面写了啥。●保险代理人呢,拿到病历也没做分析,就直接给交上去了,稍微敬业一些的保险代理人,至少要自己先把把关,自己拿不准的应该找核保的同事咨询一下,不应该贸然就交,然后给自己的客户换来拒保通知。要知道,手握一次拒保,以后买保险都受限制。试想,再去其他公司买保险,其他公司的核保员看到你曾经被拒保过,是不是也会多加小心,生怕什么问题别人核出来自己遗漏了。搞不好即便原本能正常承保,也会小手一抖,出于从众心理的下个拒保通知。03看病一定要管好自己的嘴目前,医院都已经用电子病历来替代手写病历,如果说早年,每医院看门诊,医生的诊断基本上保险公司查无实据的话,那么现在,你说的每一句话,医生如果都记录下来,那未来都可能会成为“呈堂证供”。而且按照规定,医院要的门(急)诊病历要保存15年,住院病历要保存30年,即便后面做修改,也会保留修改痕迹,同时有修改者的电子签名和时间戳。所以,跟医生交流,其实也要讲究分寸,做到如实描述,跟此次病情有关的问题不夸大不隐瞒,同时,无关的就不要提了。最忌讳的就是自己给自己当医生,自己给自己下诊断,比如什么高血压心脏病,都是自己给自己下的定论。另外,再提醒一句,千万不要外借医保卡,看病不行,买药也不行。从今以后的医疗记录一定要更用心的维护,谨慎对待每一个潜在的“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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