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7日讯中国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中国银保监会吉安监管分局第4号行*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违规承保省外异地车辆。中国银保监会吉安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百六十一条,对其罚款15万元。
中国银保监会吉安监管分局第5号行*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何萌对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违规承保省外异地车辆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中国银保监会吉安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百七十一条,对何萌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百六十一条:保险公司有本法 百一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 百六十条至 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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