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医院专家微信 http://baidianfeng.39.net/qwzj/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在车辆上道路行驶前,都会为车辆投保机动车保险,除投保国家强制性规定的交强险外,还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为车辆投保商业保险。在机动车商业保险中,存在主险和附加险,那么,什么是机动车主险和附加险?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的部分险种。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按照承保险种分别承担保险责任。主险中,每个险种都有相应的保险条款,保险条款中对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均有明确约定。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附加险条款的法律效力优于主险条款。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另有约定外,主险中的责任免除、免赔规则、双方义务同样适用于附加险。附加险主要有:1、玻璃单独破碎险;2、自燃损失险;3、新增加设备损失险;4、车身划痕损失险;5、发动机涉水损失险;6、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7、车上货物责任险;8、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9、不计免赔率险;10、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11、指定修理厂险;等。每个附加险都相对应的保险条款,附加险条款对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均有约定。主险和附加险的设立并不是随心所欲,而是长期的保险实践总结。例如:不计免赔率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如果未投保不计免赔率险,按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的约定,机动车负此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20%,负此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免赔率为15%,等等,保险总赔偿额中的20%或15%就由被保险人(车主)自己承担,投保了不计免赔率,保险公司就应全部赔偿。当然,按保险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即使没有投保不计免赔险,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未尽明确说明义务,保险公司也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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