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们,为进一步提升社保服务能力,根据浙江省人社厅安排部署,我市将于4月9日起上线运行省级社保系统。最近,一些市民朋友很关心省社保系统上线后,参保登记、参保证明打印、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医保历年账户家庭共济等在网上和手机上还能办吗?或者办理流程是否有变化?别急,宁波市人社局将为您一一解答(仅供参考,具体以正式上线为准)。
一、省内转接
参保人员省内跨区域流动就业的,基本医疗保险通过全省转移接续平台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
1.使用注册的个人账号登录“浙里办”APP,左上角“站点区域”中选择“宁波市”下任一区县(市)皆可。
2.特色服务专区找到“医疗保障专区”,选择“转移接续办理”,或搜索事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转移范围选择“省内”进行办理。
3.在线填表页面中选择“转出地统筹区、转入地统筹区”,确认提交即可。
二、跨省转接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凭《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以下简称《参保(合)凭证》,含电子《参保(合)凭证》),向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关系转入。
(一)转移到浙江省外
1.使用注册的个人账号登录“浙里办”APP,左上角“站点区域”中选择“宁波市”下任一区县(市)皆可。
2.搜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事项,点击“在线办理”,选择“转出地统筹区”后,确认提交。
3.我的办事页面“办件结果”中下载电子版《参保(合)凭证》并自行打印,凭《参保(合)凭证》向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关系转入。
(二)浙江省外转入
1.使用注册的个人账号登录“浙里办”APP,左上角“站点区域”中选择“宁波市”下任一区县(市)皆可。
2.搜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事项,点击“在线办理”,“转移范围”选择“跨省”,进入在线填表。根据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参保(合)凭证》,填写“转出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信息”、“参保人员转出地参保信息”等内容。
3.上传《参保(合)凭证》影像材料,信息确认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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