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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承之品牌与专利的纠纷就是一种市场缺陷扩

来源:上保险 时间:202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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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市场是广泛的,也是狭隘的,而市场的竞争又使这种广泛变得狭隘了,也使这种狭隘变得更加狭隘而陷入危机。

竞争的狭隘性,容易发生市场的混同,为此也引发了不少纠纷。品牌,在一定意义上来说,也就是一个专利市场,具有特定独享特征。比如,小米是个大品牌,也有不少专利,但在音箱方面开发的米家品牌滞后一些,所以被法院判侵权,要对相应公司赔偿。所以,对于品牌与专利的发展规划,要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不应该是存在许多漏洞问题, 陷入许多争端。

同样,专利侵权与混同,也容易发生纠纷。在此,可以把这种市场化的专利与品牌纠纷界定为一个市场缺陷。而减少这类缺陷,一是要从源头上规范,避免从一开始就陷入到这种危机当中了;二是要强化储备,即有专利与品牌的储备,能实现跨越式发展,能跨过这种大纠纷;三是应该制定一个预案及时止损,把损失降到一个 点,而不是临时增加支付,扩大风险,不计成本。

专利是一种劳动化智慧化的知识产权,它的授予与市场化,跟产业结构升级与产权结构优化调整密切相关。说到底,专利的市场化,也就是一个产能储备的更新以及产业转型与市场转轨相融合的过程,即产能优化。

很明显,专利的市场化与产业的发展需求有一定的相关性,但是,能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还要看看产业升级的成熟度创新度以及实现市场化的可行度。

专利,本身就是一大市场,一大产业,它与新技术新兴产业新产能等发展繁荣崛起息息相关,休戚与共。但是,专利,要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有扩张力的市场化产能,还需要化解一系列发展矛盾,其中, 的矛盾,就是要如何避免专利市场同质化导致产业同质化有很大负作用的竞争,使专业化专利成长与整个经济增长,形成良性化的互动,而不是相反成 。

所以,对于专利的保护要有原则性适度性,最主要是体现它的开放性兼容性以及合作性。

专利的优势,要成为市场的优势,必然要避免竞争恶化或者变相垄断。这方面,就需要与各方合作,积极沟通,细化专利产业化的整个过程,使之成为一种助推产业升级与社会进步的有力手段。

专利,本身也是一种竞争力。如何规范引导竞争,必须强化行业产业的监管与自律,达成更加广泛的共识,同时,进一步推进专利性标准产业化合作,使专利成为一种科学规范化的知识竞争,使专利成为一种更加透明的市场化竞争。

一、专利纷争,是产业同质化竞争:必须及时制止纷争

日前,发生了康巴赫诉苏珀尔专利侵权诉讼案,实际上这是产业纠纷,说是纠纷,也是一种市场集群大战。人们不能以官司胜负等闲视之!(据国际金融报10月28日报道)

1)专利市场的纷争,就是一种行业纷争或大集群纠纷,同类型很强的竞争。专利的发展与更新,不仅是市场的产物,更是知识技术技能的累积与深层次开发。专利,本身就是一大市场,一大行业特殊品牌。正因为如此,专利发展创新与市场集群集中、产业聚集是相辅相成的。

2)专利市场的竞争,也是一种同质化的产业竞争,会造成市场饱和,会缩短市场的存亡周期,这些明显与整个行业产业的发展有关系,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在狭小的专利市场当中,也涉及整个产业安危。为了优化专利市场结构,制止纷争,可以设置临时性或补充性的专利保护权力,或者是豁免制度,让专利当局有权作出决断谁能优先保护。同时,*府在专利授予方面,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有错误,就需要积极理赔,予以纠正,不能满足于打官司,让法院来搞界定。从这些范畴来看,运用各种制度以及条例,强化行业自律,从源头上规范这种无序市场竞争,也是进一步优化市场、统一市场的内在要求。

二、专利市场化特征与针对性有效治理:专利,不能一授权了之

1)专利市场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存在一个同向性和异向性的问题。当同向性周期增长作用明显时,可对整个经济增长产生拉动的积极作用,这个时候,需要强调的是制定相关制度以及运用积极的保护措施来保护好相关专利;当它们之间的作用,呈现出一种异向性具有杀伤力,即对整个市场垄断构成威胁时,不利于市场竞争的充分发挥时,就应该采取积极的措施,进一步缩短专利的保护期限,或者是制定出一种市场专利调节税来规范好市场发展前景,对有关企业进行适当补贴。

2)专利市场,其实在深层次上来说,也就是一种产业化的市场。*府、企业以及银行都会有一个明确的*策指向,指导这种现实的产业规划。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专利市场,不仅仅是一个生产化的市场,一个消费市场,更为重要的是一个契约化含有智慧化有创新创造的诚信市场。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缺乏诚信的企业,与专利市场发展的关系,也有一种密切相连的关系。如果这些企业投机取巧,想不劳而富,这个市场秩序,也就会乱了套。这个时候,发放专利的时候,还应该设定专域市场,让那些行业的巨头企业提出具体意见,从而制约它们的不诚信,让这些别有企图的不诚信企业无话可说,避免陷入专利官司纠纷。

一方面,对于恶意诉讼的企业,也就是它们有明显的扰乱市场秩序意图,对相关市场集群产业发展产生一个明显的消极作用的时候,要研判,建立专利市场风险评估以及研判机构,制定出能够规避风险的措施;另一方面,因为*府部门对于专利市场的治理不能到位,对相关企业或者是相关领域产生了行业风险之时,可以强化专利保护,顺延专利保护期限以及层次,也可以设置专利市场调查机构,进行*策保护。因为对于集群化的产业专利来说,不仅仅是一个密集问题,更是一个巨大的市场损失问题。如何把各方的损失降到一个 程度,这是*府*策、法律*策以及专利独享独占专有能发生积极作用的基础。丢了这个市场化的*策导向,市场出现纷乱,专利多了又有何意义?相反的是,专利越多,事务也就越多,里面纠纷越多,损失越大。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府在*策层面上作出一个改革,进一步通过专利市场化的措施,让相关企业先付出一定数额的专利使用费之后,就可以共享这种技术性没有什么秘密的专利,使专利产业化的利润放大。这种资源共享而不争,也正是一个市场集群产业发展升级所需要的。简而言之,如何构建出透明化、有诚信而无专利纷争化的市场产业,应该是市场各方的共识,这也是*府部门实现有效治理的一大初衷。

3)专利具有特殊性,是针对特定的行业特殊的人群,因而,在保护好现有专利的同时,对于同行业的专利保护,应该制定出一个同行契约。即对于专利学会成员,专利化市场企业成员,应该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正因为专利有专有的作用以及专利人的特殊性,必须强化行规。

4)实际上,专利本身就是品牌,而品牌就是一个特殊的市场。强化专利的保护,应该进一步前置,即在专利申请专利保护之前,可以申请*府专利保护机构调查,保护有关技术性或者是发现发明性质的证据。也就是说,专利市场集群产业的竞争发展,以及专利行业本身升级,需要一个提前保护,达到一个稳定市场的有效保护效果,从而评估出相关风险,同时,也使这种专利化的市场竞争趋向一个品牌化状态。有了这些提前保护措施,节约诸多资源,包括司法资源,可以在行*上或者是*府部门管控治理的范围之内遏制住盗用专利生产乱象。

5)同时,针对这一块市场,也可以发展专利保险来规避风险,即市场出现了盗用专利的产业,这些保险部门应该及时作出统计调查与理赔。如果商业性保险不愿意介入这一块市场,那么*府在收取专利申请,发放专利证书之时,就应该设置一块*策性的保险来介入这个行业。如果*府收了这笔钱,而没有能够达到一个专利的有效保护之目的。这种专利申请以及发放,也就会产生一种特殊行业性的无序化竞争。因为用一个小企业或者是联手诸多小企业来盗用专利,就可以达到一种市场混乱的目的,即使是这些企业 被逼关停,也是有机可乘。

三、不专靠打官司来保护专利:开展专利合作,拓宽专利生存空间

1)打专利官司也是为了保护。专利保护实际上是一种知识产权的保护,这是国际上的通行规则。因为市场有限或者是生产能力有限,应该先考虑到这种情形,专利人可以与企业或者是行业达成一个相对联盟,这就可以公开通过专利授权,让这种无序的生产市场进一步规范起来。专利,在本质上,还是一种技术性资本,可以推行入股,按股取酬。从以上专利产业集群发展的种种特征,这一块专利性市场非常庞大,事实上,也需要建构社会上有专业能力有市场研判运作能力的企业来介入优化,从而理清楚各个方面的界限,达到一个科学化的大治理。

2)专,在利上。专者,狭义也,也有狭小之意义。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一旦发生纷争,必然是激烈的。而狭小的对立面,应该是一种宽大,所以,法庭和解与前置*策性的行业制约,也是对这一块市场进行有效治理的选择。如何化解这种市场纷争,可以制定出一个专利市场纷争限售的制度,甚至是禁售或者是回收的制度,这个方面,可以通过专利当局、法院当局来一个实现物证或者是财产保全手续。当然,也可以限定销售。专利的专,是共享还是独断,是专有保护还是有专业化的市场保护?而专利的利,利于谁?是贴牌授权,还是自有品牌创新创业呢?专利当中的专,应该是有效治理的意思,而这当中的利,还是一个税、费与利益的问题,问题是这种利润利益谁能得到 。

3)要配套保护与全面保护。法院对专利纷争,应该设置专门的专业法庭来处理,或采取专利市场禁售限售来达到治理效果,还归于清白。由此可以看到,对于专利市场的保有保护,在合法生产之时,也可以申请一个法院保护。同样,设置专利稽查保护相关机构也能正本清源。

4)专利市场保护:要有战略规划,长远眼光,与国际市场接轨。

未来的市场,就是专利的市场。过期的、无效的专利资源众多,这部分,也可以设置一个机构来统筹开发,能够从这些专利中研发出新专利。另一个方面,为了根除这种非法的专利盗用乱象,可以设置重点保护与阶段保护;可设置透明保护*策或者是秘密不透明性的保护*策。从整个经济社会发展来说,创新创业是根本,这就要进一步强化当下这种具有创新创业潜能的企业专利市场产业保护乃至大集群保护。曾经,有个官司搞垮了一个企业;曾经赢了官司输了钱,这种现象,在现在还有没有?打官司,需要的是时间成本以及各种资源的消耗。据这些方面而言,需要提高治理效果,进一步强化司法资源的保护。立业兴产,专治专有,这就是保护专利之道。从竞争成本以及差异化的竞争来看,专利市场集群产业企业应该制定好发展的策略导向,不要把市场看成是一个短期性的行为。从这些方面来说,对于专利的申请发放,存在一个储备或备案性的制度过程。对于系列化、储备化的专利保护,不仅仅是涉及市场竞争无序问题,还涉及到产业的安危。

结论

市场竞争的狭隘性,容易发生市场的混同,为此也引发了不少纠纷。品牌,在一定意义上来说,也就是一个专利市场,具有特定独享特征。比如,小米是个大品牌,也有不少专利,但在音箱方面开发的米家品牌滞后一些,所以被法院判侵权,要对相应公司赔偿。所以,对于品牌与专利的发展规划,要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不应该是存在许多漏洞问题, 陷入许多争端。同样,专利侵权与混同,也容易发生纠纷。在此,可以把这种市场化的专利与品牌纠纷界定为一个市场缺陷。而减少这类缺陷,一是要从源头上规范,避免从一开始就陷入到这种危机当中了;二是要强化储备,即有专利与品牌的储备,能实现跨越式发展,能跨过这种大纠纷;三是应该制定一个预案及时止损,把损失降到一个 点,而不是临时增加支付,扩大风险,不计成本。

要避免陷入上面讲的这个纠纷产生缺陷市场化的危机,就必须创新品牌,不断创新品牌,不断创新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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