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的待遇提高了!
根据自治区相关要求
自年1月1日起
将年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
每人每月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元
上调后
博州年失业人员领取
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元/月
博州社保中心养老失业科负责人景丽介绍,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同时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另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相关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目前,博州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数为人。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依法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不满2年,可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满2年不满3年,可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满3年不满4年,可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满4年不满5年,可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满5年不满6年,可领取14个月失业保险金;
6年及以上,每满1年增加1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申领渠道:
1.掌上APP--失业登记办理
2.电子社保卡--失业登记
3.新疆智慧人社APP--失业保险待遇申请
4.也可携带身份证及社保卡到所属县市社会保险中心柜台办理。
另外,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为其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大病医疗除外)。
文:吉·布曾胡文磊
博尔塔拉报社出品
监审:吕海洪编审:符艳平编辑:段梦茹责编:段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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