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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剪巧砸婴儿身有惊无险,热心市民爬楼

来源:上保险 时间:2023/4/20

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而这种痛带来的是轻则重伤、重则殒命的生命安全之祸。近日频发的高空抛物现象再次将人们的目光聚焦到这一城市顽疾上。

高空抛物,那些血的教训

6月19日,南京一女童被楼上8岁男童高空抛物砸中,所幸未伤及性命。

6月22日,深圳一女子被高空坠下的一片哑铃砸中,头部受伤流血,紧急送医,所幸没有生命危险。而涉事者的解释是,打扫时不慎坠落。

7月2日,贵阳一女子被楼上10岁男童扔下的灭火器砸中身亡,死者家属称小区高空坠物高发,多次向物业反映无果。

7月2日,西安一老人被楼上坠落的指甲油瓶砸伤头部,当场血流如注。而尴尬的是,事后找不到肇事者。

7月8日晚,郑州远大理想城小区一高楼上扔下了两个灭火器,经物业排查,是从16楼被一租户家的13岁男孩扔下楼的。尽管这次高空抛物并未伤到人,但事因查明后,同楼业主全体请愿,要求物业将这家租户驱逐出小区。事后,男孩及其家长写下道歉信和保证书,但仅获得少部分业主谅解。11日早上,事件最新进展是,涉事租户的房东告知物业,他们同意搬离小区。

仅仅一个月时间,就如此密集地发生了多起高空抛物伤人案例,还不包括数起砸伤楼下停靠车辆的事故。高空抛物如此频发的态势让每一个走在高楼之下的人都感到惴惴不安,谁也没法预料下一个倒霉的会不会是你。

对于高空坠物的危害,各大媒体的科普不可谓不强力,不可谓不细致形象--

一个30克的蛋从4楼抛下来就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来就可以让人头皮破损;从18楼高甩下来就可以砸破行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而一个拇指大的小石块,在4楼甩下时可能伤人头皮,而在25楼甩下时可能会让路人当场送命。

相信很多人对这类数据都不陌生,而媒体这样科普亦不是为了让读者了解多么详尽的数据,只是要公众知道,高空抛物的危害真的是可致命的。

然而,即使知道危害之甚,依然难以禁绝。

这不,刚刚在咱安阳中州路安彩公寓就发生了一起高空抛物事件。

近日,热心市民陈先生反映称:7月9号上午十一点左右,在中州路安彩公寓门口,一位大妈推着婴儿车在路边树下乘凉时,突然从高空坠落一把剪刀,并砸中躺在婴儿车内的婴儿身上,幸好剪刀被绿植阻挡后缓冲了坠落速度,剪刀平行坠落,所幸没有伤到到婴儿,如果剪刀当时剪头朝下,否则后果不敢想象……把带孩子的大妈吓得不轻。

据陈先生讲,事件发生后,恰逢他路过该处,一向乐于助人的陈先生先安抚了老人情绪,随后拿着剪刀到小区内临街26号楼,顺着楼梯挨户询问查找剪刀主人,陈先生气喘吁吁的从一楼爬到六楼,但无人承认剪刀是自己的。

随后陈先生报了警,民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表示无能为力,无法查找到剪刀主人。

效仿酒驾入刑来治理高空抛物可行吗

对于高空抛物难道就没有更有力的监督、追责方法了吗?我们不妨来看看其他国家和地区是怎么防范和监管的。

日本人口密度高,高楼林立,但是人为高空抛物致人伤害或死亡的事件极少,因为日本对禁止高空抛物的教育非常严格,日本人从小在家庭教育及学校教育中就强调严禁乱扔垃圾。

而中国香港可兹借鉴的是,其成立有“侦查高空掷物特别任务队”,香港房屋署还将高空抛物行为分为两类:一是对公众卫生造成损害的物件(如纸巾、卫生巾、水、垃圾及熟食等),另一种是可能引致人死亡或受伤的物件(如木板、玻璃瓶、菜刀等)。对于后者,相关法规明确规定高空抛物属犯罪,适用牢刑,“处罚款一万港币及监禁6个月”。

而美国多个州也有立法明确规定,高空抛物即便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也视为一种犯罪行为,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新加坡有关部门针对高空抛物还专门制定了相关法规,高楼抛物肇事者不仅要坐牢、罚款,而且根据情节的轻重,国家建屋局还可按原来的售房价格或建屋局规定的价格强行收购肇事家庭的住宅。

事实上,这两年关于加重高空抛物量刑的声音不绝于耳,7月5日,华商报更明确抛出高空抛物可效仿酒驾入刑的观点。相关新闻评论中指出“前几年酒驾猖獗致事故频发的过往,而这一乱象在酒驾入刑后得到了迅速的整肃。针对目前高空抛物的高发态势及奇高的致死率,私以为效仿酒驾入刑未尝不可。当高空抛物上升到刑罚的高度,必然会形成一种从意识到行为的强力约束。”

对于这一观点,法学界也多有争议,西北*法大学一位刑法专业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应加强道德教育,没必要“入刑”;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则持支持态度,认为高空抛物“入刑”,警方便可作为刑事案件立案,在刑事诉讼中可以采用大量侦查手段,如调取视频监控、强制讯问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此外,还有支持者指出,通过“入刑”可以有效震慑高空抛物行为。

高空抛物难以禁绝,如同悬在城市上空的不定时炸弹,你同意通过“入刑”来排掉这一炸弹吗?

新华社今日时评

高空抛物的拷问:社区治理水平也要“上楼”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痰液、剩饭、潲水及花盆、铁钳、锅铲不时“从天而降”,不仅威胁市民生命安全,还污染生态环境、危害公共秩序,成为城市管理、社区治理一大顽症。各地援引法律、严肃惩戒,加装监控、威慑预防,但有关事件有增无减。

西安某小区近日还成立了一支“妈妈防空队”,对相关事件进行拍照录像、留取证据等。据报道,这支“防空队”已形成一定震慑力。这对我们的基层组织和社区工作是一个启示。

社区是城市治理“最后一公里”,是*委和*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社区人口越来越多,楼房越建越高,社区治理水平也要更上一层楼。*中央高度重视社区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强调,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可以说,改革创新基层治理方式,提高社区治理能力,是根治高空抛物等“城市病”的根本遵循。

妈妈们行动起来了,基层*组织与社区机构都要动起来。城市管理和服务力量要下沉,尽快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组织建设上来,转移到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从基层干起来,从居民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抓起来,建设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社区,对高空抛物等不良行为釜底抽薪。基层*组织要敢担当、有作为,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依法保护业主合法权益;推进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发挥自治章程、居民公约的积极作用,弘扬公序良俗;充分运用网上社交平台,引导居民密切日常交往、参与公共事务,引导居民崇德向善;把居民维护公共利益的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基层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情况纳入绩效评议……总之,要通过法治、德治、自治的有机融合去根治陋习。

“同住一栋楼,相逢不点头。”城镇化快速推进,深刻改变我国城市社会结构。不少人未完全适应城市生活方式,新型集体观念淡薄。某地陋习排行榜中,高空抛物与乱扔垃圾齐名。在街头乱扔垃圾的,跟高空抛物的很可能就是同一个人。

不是每个人都住在高层,但是每个人必然会从地面走过。当你从楼下走过时,不妨想想上楼之后该遵循什么样的行为准则。

高空抛物,你有什么观点,欢迎各位底部留言发表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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