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八成车险业务亏损
年是商车费改实施的显现结果的 年。从保费数据上来看,年财险车险保费共亿元,同比增长10%,占财险公司总保费收入的74%。但车险保费的增长并未带来承保利润的增长,最终只有14家有承保利润,总计亿元,其余67家公司承保亏损,大约超过八成财险公司尚未盈利。
从净利润分布情况来看,商车费改的实施,也并未使得中小财险公司获得弯道超车的机会,财险“老三家”的人保、平安、太保年车险业务承保利润仍高达亿元,几乎承担了整个行业车险承保利润的85%份额。
为什么出险这种情况呢?
一是费用率太高,利润都让代理人拿走了。
根根业内披露的数据显示,年车险保费排名前60家的财险公司,平均综合费用率为41%,达到了历史 值。其中,仅有6家财险公司的综合费用率低于平均值,而更多的财险公司综合费用率超过平均数。综合费用中大约10%为公司的运营成本,其余30%的费用几乎全部险给了汽车4S店及其它保险代理人。目前费改后,车险新产品完全同质化,费率也基本上一样,服务也差别不大, 可以拿来争取保费的只是通过手续费。这也反映出车险公司的另一种悲哀,手里有保费,没客户,80%的客户都掌握在代理人手中,想要保费,就得拿手续费从代理人手里交换,代理人就像北京的房东,人多房少的局面使得房租节节攀升。保险公司的新主体年年增加,大家都患上时代综合症---浮躁,小公司都想做“暴发户”,总想短时间讯速做大做强,跻身大中公司行列;大公司都想做“守财奴”,生怕自己的市场份额被别人抢走,没有多少人愿意潜心研究产品创新,提升服务品质,最终都在市场上靠手续费血拼,这样代理人渔翁得利,坐地涨价,结果就是大多数公司自伤内功,难改承保亏损的局面。目前已经有一些公司主动放弃车险经营,专注经营自己擅长的一些特色险种,这也许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二是定损不自主,被汽车4S店绑架。
保险公司的新车客户大多数都是来自汽车品牌4S店,新车业务相对质量不错,而且具有稳定的客户来源,各公司都把这块业务看作眼中的“上帝天子”。汽车4S店便“挟天子而令诸侯”,对各保险公司呼来唤去,不仅前期要求高额的手续费,后期还要求派修量、定损权、提高配件工时价格,甚至对事故车故意扩大损失弄虚作假也要求保险公司通融赔付,有时“一言不合”与保险公司合作的“友谊小船”说翻就翻。目前汽车销量增速开始下降,4S店之间的竞争也在加剧,新车销售的利润越来越少,有的为了冲量甚至赔钱卖车。这样一来4S店就把利润来源的重点转向了售后保险,看似体量庞大的保险公司,竞成了4S店的“唐僧肉”。这种局面短期很难扭转,谁让自己手里没有客户呢。
三是人伤标准逐年提高,赔付金额法院说了算。
据统计,目前大部分财产险公司车险人伤理赔金额在车险总赔款中的占比已经超过40%。人伤赔付赔付标准是根据国内人均收入提高而逐年提高的,但车险标准费率多年不变或逐年下降。例如交强险费率多年未作调整,商业险费改后费率整体下降。在实践中,人伤的重大案件大部份是经过法院审判赔付的。原因是保险公司严格根据保险条款审核赔付的项目和金额,当事人往往并不认同,诉诸法院后,法院一般很少仔细研究保险条款,多以照顾个体弱者的和谐社会理念,把本按保险条款不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的损失也会判给保险公司赔付。
另外保险公司人伤查勘力量普遍不足,人伤案件存在不少水分。一些不法分子骗赔猖獗,手段多样。如:提高伤残等级,小伤大养、以伤养病,抬高后续治疗费,拉长误工时间,提高营养费要求等;有的被医院共谋,提供虚假证明、套用或修改他人信息骗取赔款。非法中介大行其道,索赔金额虚高。涉人伤车险案件索赔中,代理伤者索赔的*牛经医院所在地,以高额赔付为诱饵代为索赔,争抢所谓的车险索赔代理业务,以虚造索赔材料证据,将农村户口变城镇户口等手段,肆意哄抬索赔金额。
基于以上原因,未来出路在哪里?
1.创新新产品和渠道,找到属于自己的客户。以上分析的前两条原因,核心问题是公司手里没有属于自己的客户,客户都在别人手里,就要看别人的脸色。要抓住直接客户,首先就要有吸引客户的产品,保险产品实际上体现在服务上,要让客户知道你的产品有什么特点,什么地方做的比别人的好,客户为什么要选择;其次,要有一个简单便倢的购买渠道,客户不可能为买保险跑保险公司去。目前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成熟,做好电网销客户体验,应该是找到客户的一条有效捷径。
2.科学管控风险,精细管理出效益。车险是一个重服务的险种,标的分散,出险率高,需要公司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维系。很多公司前期靠高额手续费拿来业务,后期又靠压榨理赔人员要效益,然而没有高素质的理赔队伍一定做不好服务,赔付时与客户讨价还价一定不会带来好的客户体验,这样恶性循环也留不住客户。车险管理应该是个系统工程,要把营销、核保和理赔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营销要做好市场定位,核保要做好客户筛选,理赔重点做好服务,并向前端反馈客户的需求和风险,形成一个良性闭环。
3.人伤探索直赔模式,加强跟踪调解。对于人伤事故保险公司应安排专业团队负责全程跟踪,医院探视,积极告知理赔范围和注意事项,能及时协商协调的尽可能伤者、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三方调解处理,既可以让伤者及时得到赔款,控制赔付金额,又可以提高结案率。医院建立合作直赔机制,对于保险责任内的事故,医院费用医院结算,不给不良中介可趁之机。对于诉讼案件可以推广“余杭模式”,开发一套规则统一、标准透明、自动运算及“司法——保险”前后贯通的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器系统,统一人伤赔付标准,减少客户和保险人的诉讼成本。
行业积弊已冰冻三尺,解决之道也非一日之功,需要全行业形成共识,不断探索,共同努力。相信大家一起创新理念,采取行动,一定会扭转目前车险经营的不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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