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为解决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手工报销“垫资跑腿”负担重、报销周期长等问题,通过全国医保信息系统联网,实现的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即报”。
异地就医备案需了解这些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需要先进行备案,再持社保卡实名就医。
01.哪些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
(1)退休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
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的人员。比如回原籍居住的退休知青,退休前在工作地参保,现在退休回原籍居住了。
(2)单位长期派驻外地工作的参保人员。
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比如有一些驻外的办事处,这些员工长期在外面工作。
(3)在外省市长期居住或就读的参保人员。
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比如北京参保人王阿姨随子女居住天津,帮助带孩子的老年人。
(4)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地就医的参保人员。
因当地医疗机构诊断不了或者可以诊断,但是治疗水平有限,需要到外省就医的患者。
02.北京市参保人员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时,如何办理备案?
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规定的异地安置退休、单位长期派驻外地工作、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通过单位(无单位的通过参保地社保所)到所属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转外就医人员由本人或被委托人到所属辖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
若备案的异地居住地、医院、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或转外就医参保人员在异地医疗期间需再次转院或入院实行直接结算时,需再次向所属辖区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备案。
城镇职工
通过用人单位办理备案
城乡居民
到参保地社保所办理备案
03.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需要提交什么书面材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
(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登记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备案登记表》/《医院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实时结算备案登记表》(登陆“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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