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合同里通常会有犹豫期、等待期、宽限期等提到的各种“期”。今天咱们来集中说说保险合同里的各种“期”分别是什么意思。
保险合同里有六个规定的期限,还有一个不可挽回的期限。投保时一定要搞清楚其含义,才能避免可能发生的纠纷。
为方便理解下面的内容,我会举一些例子说明。
图1一、犹豫期刚购买的人寿保险,在合同生效后进入犹豫期,仅适用于新成立的保险合同。
它的特点是:
1、犹豫期内可以无损失退保。
2、犹豫期有一定的时间期限。目前市场上的人寿保险产品大部分在15天。
在这期间如果您反悔不想投保了可以退保而不遭受经济损失。
、犹豫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呢?
是从客户签收回执后次日零时开始算起。
例子1:小赵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生效日是年9月6日。小赵收到纸质合同(或电子合同)是9月10日并在当天签了回执。那么犹豫期就是从年9月11日零时开始算起,到9月25日24时止为15天的犹豫期。
图2二、等待期部分保单设有等待期,也叫观察期或者免责期。等待期内如果出险,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只退还保险费。
通常医疗险、重大疾病保险设置等待期。网上购买的个人意外险、医疗险及团体意外伤害险都有T+4~T+0的等待期。
保险公司设置等待期是防止逆选择或者带病投保等风险。
例子2:小杨投保了重疾险,等待期是90天,如果小杨在第89天罹患重疾,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但可以退还小杨缴纳的保险费。如果小杨在第91天罹患重疾,保险公司要承担保险责任。
图三、交费期指的是实际需要缴纳保费的时间,一般不可变更。
例子:小赵购买的保险生效日为年9月6日,她的交费日也是以后每年的9月6日。
四、有效期保险期间是保单的有效期,即保障时间。
图4五、宽限期如果未及时续保,既未按时缴纳保费,保单到期后会进入60天宽限期,这期间可以随时补交保险费,使保单有效。
宽限期的时间是怎么算的呢?
保险合同是这样约定的: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内为宽限期。
例子4:小赵的缴费期是每年的9月6日,今年由于资金问题未能在9月6日及时缴纳,他的保险合同仍然有效,但进入了保费60天宽限期,到11月5日为宽限期的最后一天,这期间内都可以缴纳保费使保单有效。
图5六、中止期如果超过60天未续保,则保单进入2年中止期,此时保单失效,但可以申请复效。
例子5:小杨被裁员了,她的保单因未交费而失效。从失效日开始算中止期,中止之日起2年内小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
对于像重疾一类的保险,不要造成失效,即使复效成功,从复效成功之日起又会有等待期,不划算。
七、终止期
保单超过两年,在中止期内未做保单复效,那么保单彻底失效,只能做退保处理了。
例子6:小杨在中止期内未做保险合同复效措施,那么小杨拥有的保险合同效力就彻底终止了。
图6温馨提示:买保险就是为了获得保障,对于保障类的保险产品,不要失效!不要失效!不要失效!
如果未能按时缴纳保费,也不要超过宽限期,拖到保险合同中止期再到终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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