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用人单位出于规避用工风险、不想缴纳社保等目的,在招工时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由于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在工作期间一般不会提出异议,一旦出现工伤事故或离职后,便会向用人单位主张其权利。下面,无锡梁溪法院通过两则案例提醒用人单位,不要因为法律意识不到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争议纠纷。
口头约定实习事实劳动关系受保护
年12月,唐某在某网站看到一家蛋糕店在招聘员工。唐某根据网页上留下的联系方式与蛋糕店的老板胡某取得联系。双方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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