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及补贴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发〔〕4号)明确,自年6月1日起执行,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由11档次调整为14档次!增设元、元、元三个缴费档次,即: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调整为每年元、元、元、元、元、元、元、元、1元、元、0元、元、元、元等14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通知明确,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财*补贴同时调整。即:对于选择元至元缴费档次的,缴费元补贴40元、缴费元补贴50元、缴费元补贴60元;对于选择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府补贴在60元基础上分别增加5元(即缴费元补贴65元,缴费元补贴70元,依此类推,缴费元补贴95元,缴费0元补贴元);对于缴费元的补贴元,缴费元的补贴元,缴费元的补贴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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