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课堂
工伤保险篇
为保护广大船员合法权益,引导船员合法、合理维权,并提升维权效果,总结了几条船员朋友维权中可能出现的工伤保险纠纷问题供广大船员朋友们参考,一起来看看吧!根据《年海事劳工公约》要求,海员医疗费用支付的期限有多长?
根据《年海事劳工公约》标准A4.2船东的责任规定,在国家层面通过制定法律法规,规定当海员受雇期间患病或受伤时,船东需支付医疗费用的 期限为:从海员受伤或患病之日起应不少于16周(包括医疗和膳宿费用)。根据《年海事劳工公约》要求,患病或受伤海员的工资如何支付?
当海员患病或受伤不能工作时,船东应有责任对这部分海员支付全部或部分工资。根据《年海事劳工公约》标准A4.2船东的责任规定:当工伤或患病海员留在船上,或海员遣返以前,船东对其支付全额工资;从海员被遣返或离船之时起至身体康复,或至海员获得保险金,在此期间船东按照国家法律或条例或集体协议的规定,向其支付全额或部分工资。根据《年海事劳工公约》要求,关于健康保护、安全及事故预防有哪些要求?
《年海事劳工公约》规则A4.3健康和安全保护及事故预防指出了实施安全和预防事故的要求。一般来讲船舶安全和事故预防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国家的规定、制造业、造船业和航运业等方方面面:
(1)船上应有效实施促进安全和健康的*策和计划,包括风险评估及培训和指导海员;
(2)船上应采取合理预防措施,防止船上的职业事故及 和疾病,包括减少海员置身于有害环境的危害、预防船上设备和机械可能引起的对海员的 和疾病,可采用设计控制、程序控制和使用个人保护用品等措施;
(3)船用产品设计和制造应考虑减少危害,比如减小噪音、振动、有害气体的排放、以及减少由于接触可能产生的危害等;
(4)在船舶设计和建造阶段应综合考虑,减小或减少机器设备的安装使用、船舶所载运货物可能带来的危害,如采取减振降噪措施、设置栏杆、防滑、防火、防高温烫伤或低温冻伤措施、安全通道、防止有*有害气体 的措施等;
(5)通过船舶的管理措施加强对于船上安全操作和事故预防的控制,如对于船上所载运的货物、海员所承担的不同工作和所处的位置等可能产生危险的识别及防护措施;通过对海员的安全培训,尤其是对新海员上船安全事项的培训;对18岁以下海员安全和健康保护的特别规定;在危险区域张贴安全告示或标识;安全措施的落实与检查等;
(6)通过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减少危险或 ,例如进机舱要求戴安全帽、耳塞、手套、穿工作服和工作鞋,进入特殊处所需要戴防护眼镜、穿防护服、备有个人呼吸器等等;
(7)主管机关应确保职业事故、 和疾病得到及时的报告、调查。
境外人身意外 保险是由船员个人购买还是由公司购买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海员外派机构应当为外派海员购买境外人身意外 保险。根据《年海事劳工公约》要求,船员在船工作期间能享受哪些船上和岸上医疗保障?
根据《年海事劳工公约》规则4.1船上和岸上医疗的规定,船员在船工作期间能享受以下船上和岸上医疗保障:
(1)海员在船工作期间,应当能够获得及时、适当的医疗救治,且原则上不需要支付费用;
(2)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海员在停靠港应有权就医或者看牙医;
(3)在相关国家法律和惯例允许的范围内,应免费向在国外港口下船的海员提供健康保护和医疗救治;
(4)所有船舶均应携带医药箱、医疗设备和医疗指南;
(5)载员人或以上、通常从事3天以上国际航行的船舶应配备一名医生负责医疗;
(6)不配医生的船舶上,至少有一名海员完成了符合STCW公约要求的医护培训,其一部分工作是负责医疗和管理药品;或者有一名海员完成了符合STCW公约要求的医疗急救培训;
(7)船舶在海上能够通过无线电或卫星通讯得到医疗指导,包括专家的指导;
(8)应向海员提供保健措施,包括保健教育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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