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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社保补缴6年可以转回上海吗

来源:上保险 时间:2023/1/26

外地社保补缴6年,可以转回上海吗?只要你在上海有正式的养老保险关系账户,并在上海正式缴费,你在外地缴纳的社保,包括补缴的,都是可以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进行正常转移的。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文件依据。

对于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现在还是要按照国办发()66号、《人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66号文件精神的通知》、《人社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来执行。按照这些文件精神,如果属于跨省异地就业、工作调动等,都要及时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第二,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主要流程。

如果你现在已经回上海工作,养老保险的关系的转移可由新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的同事帮助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具体操作流程要按照国办发()6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其主要的流程如下:

一是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你本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二是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三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四是原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五是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第三,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之前出现欠费的,应当及时补缴后再转移。

按照《人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66号文件精神的通知》精神,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本人欠缴养老保险费的,由本人向原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补缴个人欠费后,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根据这个精神,你在外地补缴了六年的养老保险,只要属于正常欠费的补缴,在正常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如果欠费没有及时补缴的,欠费时间不转移基金,不计算缴费年限,之后也不允许再补缴欠费。

第四,一次性补缴超过三年应当提交相关法律文书。

根据人社部规〔〕5号,即《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三年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按照这个精神的规定,你在外地补缴的六年,已经远远超过文件规定的三年,所以应由外地的社保部门提供一次性补缴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

综上所述,你在外地社保补缴六年,这个补缴不知道是一次性补缴还是阶段性的补缴,如果属于阶段性的补缴,随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缴费年限和基金的转移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如果属于一次性补缴六年的养老保险,从外地转移到上海时,需要相关机构出具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法律文书,才能顺利转移资金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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