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处理一个朋友转过来的客户的服务,是挺棘手的一件事情。那就是投保人给孩子买的保险,投保人身故后,这份保单该如何处理呢?有人说,购买了豁免,那就可以直接豁免后期保费了。是的,这是一种操作。但很多保险,特别是在14年前的保险,那时候豁免刚起步,没有那么多,那怎么办?当投保人身故了,该怎么办呢?这是一个挺复杂的过程。被保险人豁免和投保人豁免目前市场上的重疾险,大多数都是自带被保险人豁免的,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出险后(无论是轻症,中症,还是重疾),当然,重疾是多次赔付的情况下,豁免后期保费,保单继续有效。有个别公司是需要另付费的(比如大名鼎鼎的某安福)而投保人豁免,则是需要额外付费的,因为就相当于是单独买了一份给投保人的保险。当投保人出现轻症、中症或重疾或身故时,被保险人的这份保单就不用缴费了,保单继续有效。这就相当于是指定了这份保单的利益是给被保险人的。那重疾险什么时候能够用上?被保险人出险时。那如果是疾病理赔,那赔偿金是给被保险人的;如果是身故赔偿,那赔偿金是给受益人的。如果有豁免,那保单就继续有效。投保人相关的资料,要留下。未来出现理赔时,肯定是需要投保人的相关资料的。那如果是没有豁免,而需要更新投保人或者是退保时,如何操作呢?这真的相当复杂。1、如果有遗嘱,那还好,保单作为遗嘱的一部分,可以按照遗嘱来处理。拿着遗嘱及相关的身故证明,做变更手续。这其中,还要有其他法定继承人的签字。2、如果没有遗嘱,那就很头疼。就需要所有的法定继承人来签字,确定这件事是经过大家都同意来做的。保单的利益是归投保人的,而作为遗产,那遗嘱就是最大的证据。有人说,我指定受益人?这个受益人,指的是被保险人出险后的受益人,而不是投保人出险后的受益人。那如何避免呢?1、如果可以,那就是自己给自己投保,权利义务是集于一身,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去年时一个阿姨给她的女儿买保险,阿姨出钱。我告诉阿姨,还是让女儿自己做投保人。您可以出钱,到时把钱给孩子就可以了。这样省去了万一将来有什么情况,不好操作。有些人,老年人买,可以加豁免啊。是可以加,但因为老人的身体原因,很多时候告知并不一定通过。2、对于给未成年人投保,那等孩子18岁后,变更投保人,把权利交还给孩子。3、其实无论是对于保单还是其他财产,都应该早做安排。安排了不一定能用上,但万一用上了,有比没有强。来说说身边的一个关于继承的案例。一个朋友的公公10年前就去世了,公婆买的房子,后来婆婆也去世了。在分割财产时,需要所有继承人的关系。公公去世时,奶奶还在。后来奶奶去世了。房产的继承人包括:夫妻,子女,父母。房产=50%公公+50%婆婆。公公去世时,没有立遗嘱,50%=婆婆+大儿子+小儿子+奶奶共同所有=12.5%大儿子+12.5%小儿子+12.5%婆婆+12.5%奶奶婆婆去世时,立了遗嘱,自己的财产归两个儿子共有,各50%。于是大儿子=43.75%房产,小儿子=43.75%房产,而奶奶去世了,奶奶的两个孩子=6.25%+6.25%公公去世时,房子不值钱,也就没有人争。现在要过户了,算了一下,房子估值是万,那每人就是30余万,两个叔叔一看钱也不少,白来的,那就少要点,于是每人要了10万。你不给?房子过不了户,你给?真的是觉得挺烦人的事情。而且人家这还是亲戚关系,不然,真要30万你不给,也是过不了户的。有一句话,不要去考验人性,在足够的利益面前,人性是最经不起考验的。再说说保单。作为投保人的遗产,如果没有立遗嘱,那也会面临这样的情况。你去变更或者退保,就需要这些人都签字,而且要拿着身份证明原件。很多人离远,根本觉得折腾不起,所以这些钱也就最终归了保险公司了。有人说,我买了豁免,是不是就没事了?豁免,是保证保单后续有效。如果受益人写的是投保人,那同样要做受益人变更,一样的操作。作为投保人,如果你买的是必赔险,也就是有被保险人身故,那最终钱会落到受益人名下。如果你买的是养老,两全险,那这些钱最终都是投保人的,不立遗嘱,未来就是一个大坑。我是悠悠妈,40+创业宝妈,因为喜欢保险而走上保险销售之路的代理人。对于这种情况,你遇到过吗?应该如何处理呢?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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