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您现在的位置: 上保险 >> 上保险市场 >> 正文 >> 正文

公司购买车辆会计分录以及涉税处理财税郡

来源:上保险 时间:2023/5/3
中科爱心救助 http://disease.39.net/bjzkbdfyy/180627/6359070.html

公司购买车辆,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初始入账时,需要将购车价款以及相关税费一并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后续账务上需要按照车辆的预计使用寿命计提折旧并计入相关成本费用;车辆每年发生的维修费、保养费,保险费,加油费等按照收益原则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初始入账

公司购车时,支付的全部价款以及价外费用需要并入车辆的初始入账成本,比如车辆交付之前发生的装饰费、牌照费、车辆购置税和消费税、关税(进口涉及)、运输费、装卸费(如有)等车辆达到预定可使用之前发生的费用均需要计入固定资产的初始入账成本,但是缴纳的车险单独计入当期损益。

即借:固定资产——XX汽车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如果购车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则增值税税额需要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即:

借:固定资产——XX汽车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同时,根据车辆的使用的部门,将保险费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

如果涉及到按揭贷款购车的,则涉及“长期借款”的账务处理。按揭贷款,汽车的入账价值按照现购车价款以及价外费用入账即可,只是额外涉及到长期借款,将贷款和买车分别进行账务处理即可。

后续账务处理

按照汽车的使用寿命以及一定的折旧计提方法计提折旧,折旧额根据收益原则计入当期损益。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汽车后期发生加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车辆支出,同样根据收益原则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借:管理费用等贷:银行存款

税务处理

税务方面,车辆采购时,凭取得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以抵扣增值税。同时,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财*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6号)以及《财*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策的通知》(财税〔〕54号)的规定,单位价值不超过万元的,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税前扣除。

需要注意,此时账务处理上是按月计提折旧,计入当期损益,而税法上准予一次性税前扣除,在购车当期需要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固定资产原值-本期计提的累计折旧额),而以后纳税年度(计提折旧期间),均需要调增计入当期损益的累计折旧额,但是账务上无需额外处理,即会计按照会计账务处理即可。

而后期企业发生的保险费、维修费、加油费、保养费等车辆支出,均可以在税前扣除,所以很多老板愿意将车辆购置在公司名下,这样购车取得的进项数额可以抵扣增值税,车辆价款以及后期各种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少缴税款,而且车辆在公司名下,老板依然可以使用,一举两得。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lff/37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