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在成都和上海都交了社保,而且都达到了15年,那么我退休后的养老金该怎么领取呢?成都是我个人交的社保,上海是单位交的社保,那么我的退休金怎么算?
根据题主的描述判断,你在上海和成都参加的应该都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两地的缴费年限都达到了15年。在上海是以单位人身份参保的,在成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成都是你的户籍地。那么退休后的养老金该怎么算呢?要看你是在成都退休,还是在上海退休。在哪儿退休,就按哪儿的标准算。在哪儿退休,就在哪儿领。退休前,把非退休待遇领取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做一下跨省市转移归集,合并到退休待遇领取地计算就行了。
1、与本案例相关的国家*策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根据国家规定,每个参保人只能领取一份养老金,所以守法的参保人只能在一个地区办理退休。多地参保的,可以选择在户籍地退休,也可以选择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的外埠地区(异地参保地区)退休。如果两个地区都符合退休规定,参保人可以自行选择。
2、案例解析
结合本案例,可以确定,题主一定可以选择在自己的户籍地成都退休,那么是否也可以选择在上海退休呢?不一定,因为题主没有完全说清楚自己的缴费情况。如果题主在退休前,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的地区是上海,而不是成都,并且题主在上海初次参保时,女性不满40岁,男性不满50岁,建立的是一般账户,而不是临时账户,社保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也是可以选择在上海退休的。否则就不能。一般情况下,就只能在成都退休了。
如果上海和成都都可以作为退休待遇领取地,退休时该怎么选择呢?建议选上海作为自己的退休待遇领取地了。理由很简单,因为上海的社平工资比成都高很多,当然退休时的养老金就会高很多。而且今后每年给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时,也是上海涨得多。
3、退休时怎么操作?
具体该怎么操作呢?题主没有说自己在成都和上海两个地区的缴费时间窗口,是有先有后,没有重叠,还是同时缴费?如果是同时缴费,是时间完全重合,还是部分重合?我分几种情况,给你一些具体的操作建议,供你参考。其他有需要的朋友,也可以举一反三。
(1)如果成都和上海的缴费时间是有先有后,没有重叠
多地参保的,退休时要先做跨省转移归集。如果上海可以退休,你就把成都的养老保险转移到上海,合并计算,计发养老金。如果你是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建立前参加工作的正式职工,应该还有视同缴费年限,别忘了还要调档到上海,没有人事档案佐证,上海是不可能认可你的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时你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上海实际缴费年限+成都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如果你其他地区还有缴费,别忘了一并办理跨省转移,归集到上海,一并计算。如果只能在成都退休,你就把上海等地的养老保险转移回成都,合并计算,计发养老金。
(2)如果是同时缴费,缴费时间部分重合?
和第一种情况相同的是,退休前也要先做跨省市转移归集。不同的是,转移归集后,社保机构会把重复缴费期间的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金额退还给参保人。同一个时间段,只能保留一份缴费记录,进行养老金的计算。
(3)如果是同时缴费,缴费时间完全重合?
这种情况就没有跨省市转移归集的必要了。你非要转,也行,但也是白转,重复缴费部分的个人账户金额,最后还是要退给你的。建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非退休待遇领取地的养老保险,直接办理清算退保就行了。在退休待遇领取地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由于现阶段国家仍然没有完全实现各地社保联网,有些参保人钻空子,也有可能在两个地区分别办理退休,领取两份养老金。
提醒:这是属于骗保的违法行为。一旦被查出来,不仅要退回不该领的养老金,处以3-5倍罚金,情节恶劣,数额巨大的,还会追究法律责任,最高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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