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前文:
原太平保险实际 丁雪农:太平“守望者”(一)
原太平保险实际 丁雪农:太平“守望者”(二)
□林振荣
人世沉浮难料,命运流转不利
用“因人成事,因人废事”来形容 周作民丁雪农与太平的关系,似乎是贴切的。太平的成功崛起,仰赖周作民丁雪农等高级职业经理人的协力同心,但当民族危难关头,决策者出现方向偏差,对公司带来未知的损害时,职业经理人其实很受伤,命运却并不一定掌握在自己手中,或者大义凛然选择离职带着遗憾出局,或者选择委曲求全,麻木不仁,别无他路。
周作民乃“金融诡才”,精于纵横之术,他长袖善舞,周旋于各派势力之间,左右逢源,抗战期间或许是留日学生背景让他*治态度暧昧,与汪精卫、陈公博、周佛海等汉奸保持私谊,故落得“灰色银行家”之骂名。丁雪农身不由己,领命在上海租界指挥沦陷区太平集团各地分支行,也不免受环境所迫,与日伪保险业界周旋,绝处觅生,整个沦陷时期,太平保险除了海外和大后方西南地区分支机构业务尚可维持外,其他分支机构的业务均遭受重创,员工大量流失。
年12月8日,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寇端着刺刀进入上海租界,乘机对英美法敌对国的企业下手,财产没收,外籍职员统统关进集中营,切断了孤岛与欧美的联系。出于保全太平保险的念头,周作民在孤岛沦陷的当天,决定致电欧美各分保公司立即取消分保契约。这是世界保险业中前所未见的创例,欧美分保公司均认为事出非常,无法提出抗议,然而太平保险在欧美的信誉自此一落千丈。分保出路,是世界保险业消化承保溢额的 办法,失去分保依靠,若遇巨灾大额理赔,保险公司可能因付不出赔款而倒闭。故当董事会对此提出质疑,丁雪农满腹冤屈,不能自辨,无法做出满意的解释。为摆脱困局,年2月,丁雪农联合宝隆、大业等保险公司组成“太平分保集团”,到7月,成员公司扩大至19家。但这个临时应急办法,只能解决一部分困难,万一发生巨额赔款,没有国际分保后援,其赔款来源仍集中在上海筹措,并非稳妥之法。
日伪*权攫取英美法敌国在上海的保险地盘后,狼子野心昭然若揭,由东京海上、日产火灾海上、三菱海上、明治火灾、大仓火灾日本海上、日本火灾、帝国海上、神户和朝日等十余家保险机构联合创立了“东京火灾海上再保险株式会社”,企图把上海保险业置于其掌控之下。但由于国人反日情绪高涨,多方抵制,使其无法拓展业务,不得不改变策略:由东京海上、三菱海上、明治火灾、大仓火灾等日本公司找上门来磋商条件,威逼利诱太平保险公司与之合资,创办一家华商名义的保险公司,采取中国惯用的名称“通惠水火保险公司”命名(图26),专营再保险。人在屋檐下岂能不低头,太平保险既然不想被扼杀,无奈与日伪势力合作,唯有与狼共舞而苟且偏安。
图26通惠水火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国叁拾贰年壹仟股
据日文《大陆新报》报道:日中“计划互相提携,合办通惠水火保险公司(为中国法人),资本万元(中储券),兹已得到国民*府(注:汪伪)之特许,定于(年7月)20日在*浦大楼开业。查该公司之出资比例,华商为51%,日方为49%;公司中之一切行*,将由中国方面任要员经营之。”相关资料显示,通惠的高层为:董事长周作民,常务董事丁雪农、和田义正(东京海上上海支店长),董事唐寿民(交通银行董事长)、吴震修(中国银行董事长)、叶扶霄(大陆银行协理)、*浴沂(中南银行总经理)、铃木祥枝(东京海上社长)、龟田俊藏(三菱海上社长)、门野重九郎(大仓火灾会长)、谷井一作(东京海上常务)。监察人:饶韬叔(国华银行常董)、朱如堂(上海银行总经理)、朱博泉(中国工业银行经理)、八卷连三(明治火灾社长)、小三内信(三菱银行上海支店长)等。总公司设在上海外滩18号,主营华商保险同业和日商水火险的再保险业务。除太平保险公司外,知晓它的亲日背景的华商保险公司均与之疏远,业务上甚少往来(注5)。
丁雪农还情非得已连任了三届“上海特别市保险业同业公会”理事会主席,承担类似“汪伪维持会”性质的保险行业自律责任。这段经历,成了他职业生涯中不光彩的一页,清誉受损。受此牵连,抗战胜利后他常常受人诘难,被舆情攻讦为经济汉奸,犯有附逆罪,这让他无法辩白,在彷徨苦痛中挣扎。不堪汉奸声名的侮辱,心底的隐痛始终无法释怀,让他沉默寡欢,之后的职场生涯开始走背运,郁郁不得志。
革故鼎新,开拓中国保险业的先锋
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上海保险界,华商与洋商之间竞争十分激烈,*府监管缺位,市场混乱,弊端丛生,保险行业声誉受到严重损坏。客观上呼唤有行业 牵头改革与创新,迫切需要强化同业公会机构的自律机制,来维护全行业的声誉形象及整体利益,期待制定出共同遵守的“业规”约束行业游戏,规限全行业各公司个体行为,发挥联络同业感情,化解保价纠纷,共谋抗衡外商之作用。
时势造英雄,早在年10月,丁雪农就当选了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执行委员(图27),协理会务,而年10月公会改选时,丁雪农更是当选常务委员,进入上海保险业同业公会三人领导核心圈,丁雪农与胡詠骐均属真正有远大志向的行业 ,他们共同擘划,领航上海保险业的革故鼎新,由于上海实际上是当时中国保险业的中心,故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的创新举措,在全国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图27上海保险同业公会职员名表(年)
丁雪农与胡詠骐在保险公会及“保联”共事近十年,他俩惺惺相惜,结下了深厚的情谊,互相引为知己挚友,当年初胡染疾不能理事时,丁代理主席主持会务(图28),11月胡不幸辞世时,丁撰写了“悼胡詠骐先生”(图29)的文章,高度评价了胡的丰功伟绩,缅怀了胡为民族保险业奋斗的短暂一生,并义无反顾接替理事会主席一职,继承遗志,努力去实现胡先生未竟的保险复兴事业。
图28上海保险同业公会会务报告册
图29丁雪农悼胡詠骐文章
参阅当年的《上海保险业同业公会报告册》和《上海保险业同业公会第三届执行委员会会议录》年从“会务概况”的真实记载中不难看出,丁雪农与胡詠骐联袂拍档,不辞辛劳,团结华商保险同业,提整精神,凝聚力量,在与洋商保险业的抗争中,取得巨大进展和成果。丁雪农“在保险公会里,关于促进同业业务的建议特别多,像划一火险佣金、限制火险保价折扣一事,主张最力,建树不少,上海保险市场能始终保持佳况,他的功绩是不可泯灭的”。
只撷其中的两件公会改革举措加以简要分析,从中一窥丁先生的丰功伟绩:
其一、丁先生当选“保险业法及保险法委员会”委员,被推选为公会代表赴京晋谒各部院,面陈业界意见,与*府交涉有关印花税、营业所得税等问题,替会员公司争取*府的公正待遇。年12月8日,国民*府公布了《印花税法》,共四章24条,包括三类共35个税目,并制定了执行细则,定于年9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保险单被列为 类商事产权凭证,适用税率为“按保额每千元贴花2分,超过之数不及千元的按千元计贴。每件保额不满千元的免贴”。印花税由财*部征收,印花税票由财*部监制,并指定机关发行,通用全国。上海华商保险界反应强烈,认为此举“于国家之税额增收有限,而影响于本业之弊害实多”,为了谋求自身的利益保障,华商保险同人发起了减低保险单印花税运动。为此,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特推定宋汉章、丁雪农、徐可升、胡詠骐、朱如堂、项馨吾、汪叔梅等代表先后赴京晋谒各部院,面陈一切”,经数度吁求呈请“当以实收保费为原则,以轻税率而顺商情”,立法院始有“允酌予减轻”之说(注6)。年,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向立法院吁请人寿保险免征所得税:“按国民有纳税之义务,苟无害以民生,而有裨于国计,自无不乐于输将。今所得税暂行条例中对于与国计民生最有关系之保险费与保险金,未经明白规定准予免征所得税,似与提倡奖励之旨未能符合,不得不仰恳钧院赐予修正”(注7)。为此丁先生还在《保险季刊》创刊号上发表了“所得税与遗产税下的寿险问题”的专文。经过保险界的再三力争,财*部终给出批复:“投保寿险人领受保险金,超过投保费用总数者,超过部分,即与储蓄利息所得相等,自应按照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税率课税。”可见完全免征的目标虽然没有达到,但*府还是做出了一定的妥协和让步。
其二、丁雪农作为公会执行委员和修正火险保价出席代表,与洋商公会代表谈判,在划一火险折扣,举办火险经纪人登记及拟定火险实价,还有统一火险公证人之委托办法的出台方面发挥了主导作用。以往华商洋商火险营业保价互异,规章不同,各自为*,不利于行业发展,经过与外商谈判,成立了囊括华商和外商火险公司在内的上海市火险联合委员会,协调统一了火险费率和条款,限制了外商保险公司对华商保险公司的不正当竞争。另外,火险保户出险以后,其损失之评估,“向由各公司自由委托公证人担任,惟遇同一险务由数公司共同承保时,因各公司所请公证人之不一,而发生保额较小之公司,为讨好保户起见,尽先以高折扣赔偿之事态,致使保额较大之公司,缺少考虑机会,不能不一律赔偿,以维信用,尤以外埠出险时为甚。公会有鉴于此,特规定统一委托办法,以资救资”。其办法如下:“不论华洋公司,如遇外埠出险,一律须立即以电话通知公会,由公会查明有关之公司,就中以保额 之公司,即为该事件之 公司,所有担任估计损失之公证人,亦由其间酌委托,其他有关之公司,须一律遵照,不得参差。此项办法实施以来,成效甚著”(注8)。
同业公会利于业界发展的改革还有许多,丁先生热心参与其中贡献才智:
——争取华洋共保分保平等。洋商公司历来蔑视华商公司,凡洋商已保的业务,不承认华商有共保之权,即便数额小也不同意。凡华商公司承保的业务,有溢出自己所订限额时,洋商公司肯不肯接受其余额分保,完全看心情,百般挑剔。以上两个问题,乃系华洋公司间的平等问题,还有各种业规的国民待遇非歧视问题,如保险费率的划一问题等等,华洋公司开会时屡有争执。丁雪农与朱如堂、冯佐芝一起被公推为出席华洋联合委员会的华商代表,身兼创会委员,几经交涉,据理力争,终于打通或取消障碍,刊行《上海火险保价规章》,其规定各保险公司都得遵守,如发生争端均需遵照中国法律处理。这样,实际上否定了外商的领事裁判权,取得初步胜利。“对于华洋同业间的合作,也极力奔走联络,所以才会有今日的收效,洋商方面对他极为钦折”。
——争取保险单使用中文。起初华商公司的保险单必须用英文印制,否则洋商方面不予接受分保。其中最要紧的是英文保险单“第二十一条问题”,条款规定,凡保户与公司有争议时,一切以保单中的英文条文解释为准。以上两条牵涉到国家文字与主权,经多方申辩,华商公司才获得使用中文的权利,至于第二十一条,则很久以后洋商才同意删除。在这许多交涉中,丁雪农不但供应商议会场条件,而且多方建言献策,贡献有价值的评论,有些文件还是丁亲自起草的。经过这些商讨以后,洋商对于华商公司不敢再行歧视。
——年5月27日,丁雪农与胡詠骐、徐可陞一起被业界公推为出席上海市商会的保险业代表,参加了6月20日召开的上海市商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了组织上海市商会检私委员会,领导各业协助*府查缉私货以维国库而利工商;健全商人组织(同业必须加入公会,公会必须加入商会),催请*府迅予实行工业统制等议案。当年9月丁被公会推举为参加兵险公约委员会会议的业界代表,与外商上海火险公会签订《上海兵险公约》,约定为可能发生的战争危害提供安全保障。
——提倡保险学识及对精研业务的支持。年8月3日, 家保险学术机构——中国保险学会在上海静安寺路华安大厦成立,丁雪农系发起人之一,当选为首届常务理事(图30),并提议中国保险学会会所常设于江西路太平保险公司内,以实际行动鼎力支持。该组织的首要宗旨是“研究保险学理促进保险事业”,决议先行组织出版委员会,8月17日“举行出版委员会 次会议,议决出版半月刊,由丁雪农主持之,出版季刊,由张明昕主持之,而丛书与小册,则由罗北辰负其全责,其余保险消息之传布,则责令刘聪强担负”(注9),决意出版保险刊物和汇编保险资讯,为实现理想鼓与呼,“故我保险事业之必将与日俱进,可以预卜”。按照章程,中国保险学会成立一年应召开会员年会,丁雪农被公推为筹备委员,匡扶资助中国保险学会年9月19日假座上海市银行公会举办 届年会。年10月12日,丁雪农高票当选中国保险学会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图30中国保险学会理事名录
年7月5日在上海成立的中华民国保险商业同业公会,属于全国保险行业联谊机构,能当选理事长即成为全国 ,其时最深孚众望、呼声较高的当属丁雪农和中国保险公司董事长宋汉章。但对这一职权觊觎已久势在必得的却是官场小人、保险*客罗北辰,他以中央信托局人寿保险处经理、中国再保险公司董事长的公开身份,还凭借国民*上海市金融特别*部常务委员的背景,依恃社会局*治权势,为争权逐利不择手段。为阻挠竞争对手,他施展两面三刀伎俩,采取吓诈刁横损招,软硬兼施,首先威胁丁雪农说,你长期在沦陷区做公会主席,有“私通日伪嫌疑,不宜再行主持公会工作”,讥讽其是“汉奸”。丁雪农摄于危势,只好选择退出。继又对宋汉章劝诫不要与其竞争,强调“双方身份悬殊”,如果我罗某落选公会理事长是无所谓的,倘若“大板”(业界同仁习惯尊称宋汉章为“宋大板”)选不上将会累及声名。其实,宋、丁两人深知罗北辰的人品底细,不屑与其相争。从而罗北辰轻易登上理事长“宝座”,俨然以保险业 自居。小人当道,弄权逐利,保险业众人“敬而远之”不愿合作,当面点头应付,背后嗤之以鼻,由于国民**权岌岌可危,统治土崩瓦解,保险市场秩序极度混乱,所以这个联合会没有发挥什么作用。
注5:《通惠水火保险公司营业报告》(年),见上海市档案馆藏上海保险业同业公会档案档号S—1—86。
注6:《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年报告册》,第24~25页。
注7:《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呈立法院文(吁请免征所得税)》,《人寿》,第15号,年10月10日出版,第25~26页。
注8:“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会务概况”《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报告册》
注9:“最近一年之中国保险业”(《中国保险年鉴》版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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