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可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给保险人减少损失。
1,海上保险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通过协商,对船舶、货物及其它海上标的所可能遭遇的风险进行约定,被保险人在交纳约定的保险费后,保险人承诺一旦上述风险在约定的时间内发生并对被保险人造成损失,保险人将按约定给予被保险人经济补偿的商务活动。
2,海运保险是以船舶及其附属品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根据船舶所处的状态分为船舶营运险、船舶建造险、船舶停航险、船舶修理险、拆船保险和集装箱保险等。具有经济损失补偿,保证社会再生产过程的正常运转;促进企业搞好风险管理,分散危险,消化损失,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功能。
3,海上保险中的责任保险是指船舶的碰撞责任保险。承保这种碰撞责任保险与承保船舶本身物质损失的船舶保险,本来是有严格区别的,然而在实务上大都将碰撞责任保险并入船舶保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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