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破产之后,会不会影响原有保单的权益?相信这是很多人都存在以后的问题,目前市场上很多保险公司如雨后春笋一般不断冒出,眼花缭乱的行业景象使得投保人往往不能做出正确选择。
又有曝出国内三大保险公司因为种种原因破产的消息,这令投保人们更加担心了:是否应该选择大公司的产品来适当规避保险公司破产带来的风险?下面来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一、三家大保险公司宣布破产在群众的眼中,保险公司破产所造成的影响和后果可以和银行破产相提并论,以前就爆出三大保险公司破产的消息,这三家保险公司分别是安邦保险、国信人寿以及东方人寿保险公司。看似运营正常的大保险公司为什么会破产?用户未完的保单又应该如何处理?
年成立的国信人寿仅仅存活了四五个月左右,就因为资金链断裂和股东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了破产。
年10月份成立的安邦保险集团,在国家监管部门检查时被发现有包括文件注册资金和实际资金流量相差巨大在内的违法行为,而在之后的核查过程中更是爆出了更多的违规操作,因此被迫退出了保险市场,宣布破产倒闭。
还有成立于年的东方人寿保险公司,因为资金链的断裂不得不选择破产倒闭。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如果保险公司破产倒闭之后,国家银保监会会指定其他的保险公司对已经破产的公司业务进行接管,以此来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大部分倒闭公司所遗留的保单问题还是会得到妥善解决的。
而且保险公司破产并不会影响保单的权益,消费者们也没必要因为太过于担心公司破产而被迫去选择大公司产品,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二、保险真的是坑人的吗?由于近几年来保险推销员以及保险公司的种种行径,导致人们认为保险行业的印象急剧下滑。那么,保险到底是不是“坑人”的?
其实从本质上来说,保险公司全都是依据国家法规合规的机构,经营保险合同又是明确责任的依据所在,因此保险并不是坑人的。
保险公司经由国家银保监会正式批准成立之后都会在银保监会有所备案,这也是排除公司倒闭之后无法履行保险合同风险的有效措施。
之所以现在有很多人在批判保险有很多不好的地方,要么就是因为人的劣根性,批判保险的人中有相当一部分都是完全没有接触过保险的,只是盲目跟风;要么就是没有买到自己合适的保险,而对保险的预期效果产生了严重偏差。
不可否认的是,现在很多保险代理人在拓展业务的过程中有着很多不规范的操作,但是这并不能够直接否定保险本身的合法性以及存在的意义。
用户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不能够盲目跟风,更不用依照他人的思路和保险代理人的引导做出决策,应该是有自己独立的思考,以及对自身保险需求有着明确的了解之后再做决策。
三、购买保险时要注意哪些“雷”?如今三家大保险公司已经宣布破产,而人们也经常在报纸和视频中看到保险公司骗人以及被拒保的消息,那么普通人在购买保险时应该避开哪些“雷”?
首先不要购买几十年的返还性保险。其实大多数国人心中购买保险的需求原因都是“有病治病,无灾退钱”,这种思维往往使得人们在购买“长期限之后才能返还”的保险时会少一分谨慎。
保险公司肯定不会做赔本的生意的,那么那些30年后能领、相当于“不花一分钱”就可以白白得到保障的保险究竟是怎么回事?
其实保险公司通常会将保费提高到纯保障类型的1-3倍,也就是说后面期限中投保人所能领到的钱,其实只是这些年能够多交的钱。这还不包括如果投保人在中途进行了退保活动,那么很大一部分钱是根本拿不回来的。
其次,投保人容易踩的雷还有购买全家桶型的捆绑型保险。全家桶型保险自然指的就是那些看似“什么都会保”的保险套餐。这些套餐表面上是方便了投保人进行选择,以“面面俱到”赢得了很多人的青睐。
但事实上捆绑型保单不可避免的劣势就是其实哪方面保障都是不够的。比如重疾险和寿险共用保额,被保人生病获得赔付之后,身故就不会再有赔偿了,简单来说就是掏了两份保障的钱,但只享受到了一份保障。
最后也就是很多大人经常会出现的误区:只给小孩子买保险而忽略了大人。“父母爱子,则为之计长远”,很多父母会给孩子购买超高额的保险,而忽略了自身的保障。但其实购买保险的正确顺序应该是先大人,然后是小孩,如果想要保障孩子的成长,至少父母应该先具有强大的保障。
结语如今保险行业在客户印象中的地位逐渐下滑,不仅是有客户本身对保险的固有印象,更是某些从业人员的不良行径导致了行业内不良风气的产生,从业人员和国家相关部门应该提起警惕,为保险的公正性及与客户搭建信任度上作出努力。
大家对保险公司破产还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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