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张蕾(化名)年购买了华夏人寿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投保一年半后被查出乳腺癌,她要求出险时,保险公司以她投保前患有宫颈疾病等而未告知拒绝理赔,认定她存在“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况,取消保单,退还了元保费。
张蕾购买的四项险种,其中重疾险每年保费元。本文图片均为受访者供提供
对此,华夏人寿保险公司工作人员4月22日回应澎湃新闻称,虽然张蕾与线下保险代理人就病情进行过沟通,但投保是在线上进行的,由于张蕾在线上对高血压、妇科疾病就诊史等情况点击了“否”,相当于投保人没有履行告知义务。
张蕾说,她曾明确告知保险代理人自己患有宫颈疾病,对方表示“不影响投保”。此外,她称从未患有过高血压,更没有过就诊经历。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窦贤尚认为,保险合同属于严谨、专业性强的合同,涉及减轻和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公司需对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和详细解释,而保险代理人就是代表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对接投保事宜的,“投保人向保险代理人告知了病情,保险代理人也明确解释‘不影响投保’,并指导她勾选了‘否’,可以认为投保人已履行了相应的告知义务。”
保险公司出具的《理赔决定通知书》
购重疾险后患癌理赔被拒
张蕾告诉澎湃新闻,年4月,华夏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的一名保险代理人联系她,并向她推销一份重疾商业保险,“这个人一直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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