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您现在的位置: 上保险 >> 上保险优势 >> 正文 >> 正文

你真的了解保险行业吗

来源:上保险 时间:2022/12/19

对于保险我想大家并不陌生关乎着每个人的人身保障,开车的朋友就更加清楚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要走保险,即是保障自己,又是保障家人,对于普通人来说还可以转移风险,预防意外事件发生的准备,而模式的理解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均摊,保险的好处也被越来越多认识到,其作用和意义也是重大的,随着国民的越来多的重视保险,随之而来也发展了五花八门的各种险种,比如比较重视的养老险和人身意外险等等一系列促进和谐社会发展的各类保险,但因为险种比较多,因为涉及金额巨大,因此也产生了很多保险诈骗的案例。

杀妻骗保案可能是最近一段时间比较火热的话题,类似这种案件还有很多,更催生与修车厂的职业保险*牛,这样巨大的杠杆操作,让很多人冒着风险顶风作案,伪造现场,甚至将作案现场转移到国外,甚至连支付宝都没有避免这样的碰瓷,山东袁某某谎称支付宝被盗40万元,还报假案。最终被公安机关侦破,袁某某也承认骗保的事实。这样的套路并不新鲜,甚至还有人买通保险业务主管,制造车祸进行保险诈骗的。

对于保险的认知都是一种怎样的形象呢?一些网友称其是骗子,但是保险业务员却明确表示合理合法,白纸黑字的合同,对于这样说法称其是骗子的认为,合同中措辞模糊,最终解释权在保险公司这就是虚假宣传,对于这样的说法保险业务员们并不认同,他们认为老婆饼就送老婆吗?鱼香肉丝有鱼吗?别的行业可以这么宣传,为什么我们不能用这样的措辞宣传呢?你如果换一种角度看,我们并没有骗你只是自己并没有了解清楚。称其骗子的网友们真的认同这样的说法吗?

当然不会,他们认为保险业务员有义务告知消费者这个险种的缺点,消费者有知情权,对于这样的发问,保险业务员也表示如果一件商品存在明显的缺陷,你作为商家会告诉这件商品的不足,如果非要这样说,我可以说我并不知道,在我看来毫无影响,只是你后期使用中发现这样的缺陷而已,如果非要说谁的责任,是消费者没有足够了解这件商品是否合适自己,对于这样的解释网友们自然是不会认同的,因为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商家故意将一些残次品充当完好商品卖,那么是不是意味着买回去以后用两天坏了,就需要消费者自行承担后果。对于这样的反驳保险业务员也提出,我们的商品和商场的电器一样都是有后悔的时间进行退保的,比如商场的7天无理由退货,我们更是有10到20天的反悔期,随时可以选择退保。

对于这样的说法,一些网友们认为更多是偷换概念,首先保险不是实物商品,能够直观的发现问题,比如衣服颜色怎么样,家电使用是否方便,而保险更像是虚拟商品,只有真正的使用赔付过程中才能发现问题,所谓的反悔期就是一个形式主义,更提出了万能险为例,作出保险不保险的一种说法,更提出当今有车一族经常遇到的高价低保的情况,这算不算是一种欺骗,保险业务员还是继续反驳说,不管什么商品都是有时效性的,一件商品不可能管你一辈子的售后服务,而保险同样的道理,因为它是虚拟商品,所以它注重的是保险的时效性,如果你真的发生问题,也没有任何一家保险公司签这样的合同做赔本生意,至于你保险过程和金额的不满意是你没有足够了解这个险种,我们在合同细节当中都是有明确规定也是由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的。如果你对文字理解不到位,故意碰瓷说误解,难道需要公司对你无限制的赔付吗?

可能听到这里很多网友们已经了解一些了,其讨论的核心,就是解释权和知情权,因为这两方面产生的理解偏差就会导致得出的结论是不一样的,其实所谓的保险陷阱,就是你所走的渠道是否正规,一定要了解你所买的保险的险种的解释,模糊的地位要对方明确解释并录音,还是要对方领导在场的情况下,为什么这么说呢?保险行业流动性太大,业务员都是撒网式培养,不论条件和基础又或者哪里来的野路子,只要业绩足够好,一切问题就不是问题,试想一下你辛苦得到的录音也仅仅这个业务员个人的解释,还离职了,你找谁说理去,白纸黑字,保险公司有最终解释权,保险公司可以明确表示你可以起诉这个业务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保险一定要买,但是一定要谨慎选择适合自己的险种,不要贪图回报高,银行里一定要分清银行职员和保险业务员,很多老人也是分不清到底是怎么回事?在一些业务员的解释中被高回报给吸引, 想要取钱的时候,才发现是理财产品,如果取出将会损失一部分钱。小编想说,希望保险行业能够规范业务员的水平,统一进行正规的培训,不要找一些传销出生的所谓营销大师,忽悠业务员去拉人头,先骗自己家人入伙,再拉亲戚朋友。这样的销售模式早已经公开化,让民众厌恶,更加错误的误解保险的作用和意义,再说现在的消费者更愿意选择诚实险。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jzl/20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