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客户英年早逝,撇下了老婆和儿子猝死了!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的离开对家庭来说就是灭顶之灾。
因为老婆常年主内,已经多年没有工作了,基本没有收入来源。本来孩子已经大学毕业了,按理说可以承担起家庭的基本责任。
可悲的是这个儿子是个不成器的东西。大学毕业之后常年待业在家,不找工作也不思进取,别说贴补家用,还要天天啃老。
多年前,我曾为客户本人规划过保险,但他觉得保费有点贵,一直说再等等,只给儿子买了一份重疾险。虽然还在缴费期,但是因为附加了豁免责任,所以后续的保费不用继续交了,视同已交。
谁知,这个儿子竟然打起了这张保单的主意。他整日花天酒地,自己又没有固定收入,家里的流动资金基本都被他挥霍一空了。在向母亲索要花销不成的情况下,他想把这份保单退保,拿出现金价值供自己挥霍。
母亲肯定不同意呀,知道退保以后的几万块钱架不住儿子的挥霍,还不如长期持有,既有一份保障,还能让现金价值继续增值。
由于投保人已故,没有设置第二投保人,因此这张保单视为投保人的遗产。按相关法律关于继承的规定,父母配偶和子女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这份保单的现金价值母子各有一半的所有权。因此,只要母亲不同意,儿子自己是无权退保的!
这个儿子找过我几次,还到公司柜台前闹过。别说按规定,母子二人不达成一致就无法办理退保手续,即使可以办理,在通过母亲了解了儿子的情况后,我果断地拒绝了他!
这个案例给我们什么启示呢:
1、一定要优先给家庭的顶梁柱购买足额的保险,而不是优先给孩子;
2、给孩子购买保险,一定要有投保人豁免条款。一旦投保人发生意外,可以豁免后续的保费,减少断保风险的发生;
3、设定第二投保人,一旦投保人发生意外,指定的第二投保人就顺位成为投保人,防止发生保单权益不清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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