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快速增长。虽然消费者投保越来越便利,但互联网保险产品的信息披露、条款交付及提示说明义务往往履行不到位,由此产生的保险纠纷呈爆发式增长,“投保容易、理赔难”的问题在互联网保险中比较突出。近期,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宝山法院)审结了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当事人对于网络投保时保险人是否交付保险条款以及尽到提示说明义务产生争议。最终因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已履行上述义务而判决其赔付保险金。
简要案情
年8月,张某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某保险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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