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上海奉贤法院」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的临时性强制措施。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和担保书。此类文书怎么写?奉法君手把手教你做填空题:财产保全担保诉前财产保全诉中财产保全温馨提示被保全财产信息为银行存款、存单的,应当提供具体银行名称、账号和银行的确切地址。被保全财产信息为股票的,应当提供具体的股东账号、资金账号以及证券公司的确切地址。被保全财产信息为已经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的,应当提供有关登记机关最近一周内出具的登记资料,资料除了包含所有权人、权证号码、品牌、型号等基本信息外,还应当包含有无抵押权人和司法限制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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