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单位):XXX
乙方:XXX
身份证号:
鉴于:
1、乙方于年月日起到甲方处工作,当日甲方通知乙方,甲方将统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由双方分别缴纳参保费用,乙方应负担的费用由甲方按规定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2、乙方在充分了解到社保的相关规定,清楚其在社保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不缴纳社保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后,乙方仍然决定不由甲方为其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原因是乙方的XX证书在XX有限公司,并且XX有限公司已经给他缴纳了社会保险。
在此情况下,根据乙方要求,双方达成本协议:
一、经乙方申请,甲方不在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
二、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社会保险补贴.04元,此费用合并在月工资,与工资一同发放。
三、在工作期间如有需要,乙方可以重新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甲方亦可终止本协议,要求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参保。
四、双方均认识到,由于养老保险是社保项目中的基础险,如未购买养老保险则无法购买其他险种。在因乙方申请所以未在本公司购买社保期间,乙方因工伤或非工伤而造成的一些后果与本公司无关,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五、日后乙方不得以甲方未为其购买社保为由要求甲方承担各种责任,并且劳动局有要求公司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是乙方自己原因坚持放弃购买。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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