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王利*)呼和浩特市读者秦先生给本报打来热线询问,出生不久的婴儿是否能办理医疗保险,对此,记者8月2日向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进行了咨询,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答复。
据介绍,有呼和浩特市户籍的新生儿,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父母一方近6个月连续参加自治区本级、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符合以上三个任意一个条件的,由监护人凭新生儿本人户籍在出生后90天内到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到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按照“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经办流程办理新生儿出生当年的参保登记。
新生儿参保后能直接享受待遇吗?工作人员称分两种情况: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用的,参保身份登记为“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出生90天后办理参保登记的或在出生当年的9月1日之后直接办理出生下一年度参保登记的,参保身份登记为“18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从缴费当月开始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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